陈某因公外出期间,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陈某受伤,住院了将近一个月,陈某认为这属于公司,所以应向公司索要赔偿,可公司认为

题目
单选题
陈某因公外出期间,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陈某受伤,住院了将近一个月,陈某认为这属于公司,所以应向公司索要赔偿,可公司认为陈某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而且在公司之外手的伤,所以不同意赔偿。并向陈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列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
A

工作过程

B

工作时间

C

工作场所

D

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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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
「考点」共同代理
「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娃A选项正确。

第2题:

1997年1月18日陈某购置一了辆桑塔纳“时代超人”型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陈因经常乘坐他人及陈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3月20日,陈某有病住进医院,小陈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陈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有关陈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小陈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答案:AD

第3题:

某石化公司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遗失的核辐射源,被该公司职工陈某捡起放入口袋10个小时,造成陈某残疾,陈某用去医疗费共70多万元。此笔医疗费应由____。

A、该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赔偿 B、该公司负责赔偿 C、陈某自己负责 D、该公司和陈某共同负责


正确答案:B

第4题:

王某将自己的热水器赠送给陈某,陈某询问热水器是否有问题,王某告知陈某“没问题,放心用”。陈某使用热水器淋浴时,热水器漏电将陈某击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孙某为妻子周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周某指定受益人为其母陈某,周某与陈某外出旅游时发生车祸,陈某当场死亡,周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应向陈某的合法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B:保险公司应向周某的合法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C:保险公司应向孙某给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向陈某和周某的合法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答案:B
解析:
《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给付保险金,本题中周某是被保险人,陈某是受益人,陈某先于周某死亡,保险金应作为周某的遗产,由周某的合法继承人继承,所以B选项正确。

第6题:

陈某购买了一辆本田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一日,陈某行车时由于张某违章行驶而将其车撞坏,造成损失5万元,有关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陈某可在张某和保险公司二者之间择一要求赔偿

B.保险公司若向陈某支付了赔偿费,则可在此范围内要求张某赔偿

C.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之后,如果陈某自行决定放弃对张某主张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

D.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之前,如果陈某放弃对张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陈某与某集团签订了1998~2007年为期9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受用人单位委派带薪脱产学习1年。2002年原用人单位与外方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同年7月陈某被安排到合资公司工作并与合资公司签订聘任协议。集团公司未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2003年2月合资公司与陈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陈某为公司服务10年,如提前解约需支付约定的赔偿金。2003年、2005年.合资公司先后两次出资派陈某出境学习考察。2005年11月,陈某离开合资公司到一家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企业谋职。2006年3月,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均以陈荚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理由,提出要求其赔偿培训费等主张。

请回答下列问题:

(1)陈某在离职时劳动关系在集团公司还是在合资公司?

(2)集团公司和合资公司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的主张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1)陈某在离职时劳动关系在合资公司。集团公司在法律上已经与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于2002年7月事实上依法解除。合资公司与陈某签订的聘任协议实质为劳动合同,且合资公司与陈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集团公司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的主张不合法,合资公司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的主张合法。
集团公司对陈某的赔偿请求应当自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60日内向陈某提出,集团公司迟到至2006年3月以后才提出赔偿请求,早已超过《劳动法》规定的申请时效,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至于合资公司对陈某的申诉请求,由于双方签订的聘任协议和培训协议都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和协议内容也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实际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资公司可以依据培训协议约定要求陈某支付为其支付的所有参观、学习、培训和交通等费用。

第8题:

2006年1月18日陈某购置了一辆桑塔纳“时代超人”型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陈因经常乘坐他人及陈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3月20日,陈某有病住进医院,小陈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陈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陈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陈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D
  【考点】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解析】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情形可归纳为:《保险法》第17条第3、4款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28条第2、3款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1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37条的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保险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已知保险标的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因其性质或者瑕疵或者因其自然损耗而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的保险事故由第三人造成,故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陈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A正确,B不正确。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后,享有代位求偿权,其规范意旨即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获得双重补偿,违背保险分散风险的宗旨。但是,如果保险事故是由被保险人的亲属或家庭成员引起的,则按照我国的传统观念,被保险人一般不会要求其赔偿,从而不会产生获得双重补偿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例外。《保险法》第47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45条第l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在本题中,保险公司无代位求偿权,故C不正确,D正确。
    【说明】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复习时熟练掌握

第9题:

陈某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陈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公司对陈某允诺高薪,陈某不辞而别,直接到乙公司处工作,并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赔偿自己辞职给甲公司的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B、陈某应赔偿甲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所造成的损失
C、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后,有权向陈某追偿,追偿份额为赔偿额的50%

答案:A,B,C
解析: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ABC三个选项均正确,用人单位承担的连带赔偿份额应不低于70%,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陈某承担着本公司的一项重要节能材料研究任务,但陈某于2004年2月4日调到乙公司任职,陈某在2004年10月对其原承担甲公司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制出一种新型节能材料,该成果的申请专利权应归属于( )

A.陈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陈某共同所有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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