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将一批货物出售给乙厂,约定半个月后交货,乙厂预先支付了部分货款。一周 后,丙厂急需该种货物,遂以更高的价格要求购买,甲于是把该批货物卖于丙,丙当日拉走货 物,并保证一周后付全款,后乙前来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题目
甲厂将一批货物出售给乙厂,约定半个月后交货,乙厂预先支付了部分货款。一周 后,丙厂急需该种货物,遂以更高的价格要求购买,甲于是把该批货物卖于丙,丙当日拉走货 物,并保证一周后付全款,后乙前来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权要求甲如期交货,因为甲、乙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丙归还其货物
C.丙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
D.甲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D
解析: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故丙取得货物的所有权;甲对乙已经无法实际履行,应对 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合同的相对性,乙无权要求丙归还其货物,故B错。选项A中,虽然甲、乙合同有 效,但是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丙,甲对乙巳经是履行不能,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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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乙发现当地的丙厂也在使用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不能主张下列 ( )项责任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乙厂对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仅许可甲厂在某省独占使用,丙厂未获许可即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对甲厂商标权的侵犯。

第2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A.乙商场或丙厂

B.乙商场或丁公司

C.丁公司或丙厂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乙钢材厂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钢材厂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水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C.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D.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20
无效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定义。本水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并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叫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合同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中乙在甲方自愿提供拿出水泥做为抵账时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是这批水泥的权利人。C选项误导大家其实没有规定也没有说乙做钢材买卖就没有权利出售属于自己财产的非钢材的的其余材料的说法。

第5题: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39.A【解析】法人超越其行为能力(经营范围)限制,并非效力待定,而是要么有效要么无效(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无效)。

第6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向乙承担责任。

A.甲

B.丙

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参考答案:A

第7题:

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丙运输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在货物运至乙厂前,甲厂因业务需要变更该运输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A.甲厂有权变更货物到达地

B.甲厂有权变更收货人

C.丙公司有权依照原合同履行

D.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厂支付相应的费用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正确答案是ABD.

第8题:

甲厂向乙公司和丙公司发出内容相同的两封电报,称:“本厂急需空调机20台,价格每台3000元,若有,请3天内发货,货到付款。”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给甲公司回电一封,称:“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甲公司按照乙公司要求将60000元货款电汇给了乙公司。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将货发出。几天后,甲公司同时收到了乙公司和丙公司发来的货,但甲公司拒绝接受丙公司的货物,为此发生纠纷。对此事的判断,不正确的有:( )

A.甲厂的求购电报属于要约邀请

B.乙公司的回电属于承诺

C.甲厂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成立

D.甲厂与丙公司的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ABD
「考点」要约;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乙公司的回电属于新要约,故B错;丙公司根据甲厂要约发货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厂与乙公司、甲厂与丙公司的合同都成立,故D错、C正确。甲厂的求购电报属于要约,A错。

第9题:

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向乙承担责任的是( )

A.甲

B.丙

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供应商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了水泥供应合同,约定2008年5月1日前交货。乙供应商随即与丙水泥厂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要求丙水泥厂于2008年4月20日前交货。后来由于原材料紧张,丙水泥厂于2008年5月8日才将水泥交付给乙供应商。乙供应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办理托运手续发货。2008年5月11日,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关于本案的违约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施工企业只能要求乙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C.甲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供应商和丙水泥厂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于是丙水泥厂迟延交货造成的,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76 / 2019版教材P175
(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承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乙与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而甲和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是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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