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

题目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无权干涉
  • B、张老太和王某结婚后,其子女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 C、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张老太
  • D、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但其子女对王某无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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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 )。

A.29周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1周岁的孤儿

B.44周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5周岁的女孩

C.46周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12周岁的男孩

D.48周岁的某男与妻子生育一女后共同收养父母尚健在的2周岁男孩


正确答案:C

第2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只有丁有继承权


参考答案:A

第3题: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

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

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

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A
24.答案: A 考点:继承权讲解:依《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韵继兄弟姐妹。”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该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入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故 A项正确。

第4题:

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  )。

A.29周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1周岁的孤儿
B.44周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5周岁的女孩
C.46周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12周岁的男孩
D.48周岁的某男与妻子生育一女后共同收养父母尚健在的周岁男孩

答案:C
解析:
《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5题:

刘某与丈夫结婚五年,生有一女儿,去年其丈夫在工作中因工伤去世,今年刘某决定与韩某结婚,但是韩某不允许其带着女儿过去,所以刘某迫不得已将女儿送养,那么孩子的奶奶有( )的权利。

A.优先收养

B.优先抚养

C.不同意收养

D.代为收养


正确答案:B
父母优先原则是《收养法》确定的收养准则,是指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刘某女儿的奶奶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6题:

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并于1982年由他人介绍,从方某夫妻处收养方晓(3周岁)为养子,并于1984年生育一女张楠。2006年张楠大学毕业任职于某事业单位,张某夫妻亦先后从工作单位退休。方晓成年后不务正业,打架斗殴,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打骂张某夫妻。迫于无奈,张某夫妻于2008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方晓的收养关系。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即行消除

B.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即行消除。因张楠已成年,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是否消除,由方晓与张楠协商确定

C.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D.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确定


参考答案:A, D

第7题:

收养子女需要履行的手续()

A.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B.进行收养登记

C.签订收养协议

D.进行收养公证


正确答案:BCD

第8题:

按照我国收养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下列哪一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

A.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收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C.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D.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参考答案:A

第9题: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B.丙

C.丁

D.仅乙、丙二人


正确答案:ABC
解析:考查要点是继承人的判定。乙、丙享有代位继承权;丁属于合法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A项、B项和C项都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

第10题:

收养子女需要履行的手续()

A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B进行收养登记

C签订收养协议

D进行收养公证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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