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包裹在发站或运输途中发生票货不符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第1题:
运输途中,站车发现无签货,应查清到站,补拴货签或编制记录,运至到站。
第2题:
行李包裹在运输中发生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或顶件运输时,应做为事故立案处理。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运输途中发生运输票据丢失时,丢失单位或处理站应编制普通记录继运到站并拍发电报向()查询。
第5题:
运输途中,站、车发现无货签的行李包裹,应查清到站,补全货签或编制纪录,运行至()
第6题:
行李、包裹在运输途中发生污染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第7题:
行李、包裹在运输途中发生部分损坏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第8题:
途中站、到达站发现()时按票车不符等流程处理。
第9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托运人在发站要求变更行李、包裹的到站时,车站在行李票、包裹票()注明“变更到××站”。
第10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将行李运至原到站时,凭行李票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