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铁运〔2007〕226号)规定在分路不良区段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时有何要求?
第1题:
经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每次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必须人工确认进路上()。
第2题:
集中联锁的车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压不死)时的处理办法:电务或车站有关人员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均应在车站()上办理登记,由车站、电务、工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
第3题: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第4题:
CTC系统轨道电路区段分路不良设置,车站值班员能够在车务终端办理取消。
第5题:
电务部门对确认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应准确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定位/反位)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不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第6题:
《济南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电务管理办法》(济铁总发〔2009〕279号)对分路不良控制台明示化有何要求?
第7题: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要按分路不良的管理办法在运统-46登记外,还要在车务终端上设置分路不良标志。()
第8题:
车站值班员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办理接发列车有哪些规定?
第9题:
办理救援列车出入库时,应按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办理
第10题: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如何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