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到站应向货票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
第1题:
整列一票运输货物,如实际到达车数与货物运单记载车数不符,到站打印扣车的(),先按照货物运单收取相应费用办理整列交付,再重新打印()在承运人记载事项栏记明未到达车辆车号,加盖车站日期戳交收货人。
第2题:
货物到站在办理交付手续时,应在货物运单和()上加盖车站日期戳
第3题:
A.托运人
B.经办人
C.承运人
D.收货人
第4题:
承运人应按()填记的内容,将承运的货物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完整地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第5题:
货物运到期限期满后()内,若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以及到站在收货人提出的“运单副本”或“运单正本”与“货物到达通知单”的“货物名称”栏内已记载“货物未到”,并有到站日期戳证明,则收货人可认为货物已灭失。
第6题:
进口货物到达到站后,到站应通知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领取货物。在收货人付清运单所载的一切应付运送费用后,铁路必须将货物连同“()”和“货物到达通知单”交付收货人。
第7题:
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支付运到逾期违约金时,应向到站提出()。
第8题:
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 )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以货物良好状况交付。
第9题:
到站向收货人交付重箱时,出现()时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
第10题: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了的当日内,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方法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