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行李包裹品名不符,如何处理?
第1题:
编制向车站移交被伪报品名的行李、包裹损坏的其它行李、包裹的客运记录有何要求?
第2题:
承运人发现行李、包裹品名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第3题:
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现品名不符应如何处理?
第4题:
收货人丢失行李、包裹票,如何处理?
第5题:
发现品名不符时,在发站应补收()与正当运费的差额。
第6题:
向车站移交品名不符、重量不符的行李、包裹如何编制客运记录?
第7题:
列车发现行李、包裹、品名、重量不符时,应()。
第8题:
收货人领取行李、包裹时,如发现有短少或异状如何处理?
第9题:
对发现品名不符的货件,在到站加倍补收该品类包裹运费。
第10题: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补收时,开具客运记录附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铁路局收人部门,由铁路局收人部门列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