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主参数代号应符合CB7956-1998标准规定。
第1题:
消防车用途特征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六部分,统一用XF表示。
第2题:
消防装备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八部分,用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车型代码得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后以“0”占位
第5题:
举高消防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码、()和消防装备主要参数代号组成,必要是附加企业自定代号。
第6题:
主参数代号客车用()表示;轿车用()表示。
第7题:
消防装备分类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七部分,用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其含义。
第8题:
起重机型号一般由类、组、型代号与主参数代号两部分组成。类、组、型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主参数用 表示。
A.汉语拼音字母
B.阿拉伯数字
第9题:
国标GB9417-88规定,主参数代号用()表示,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
第10题:
起重机型号一般由类、组、型代号与主参数代号两部分组成。类、组、型均用大写印刷体汉语拼音字母表示,该字母应是类、组、型中代表性的汉语拼音字头。主参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般代表起重量、跨度和工作级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