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废止的劳动立法是()

题目

我国已经废止的劳动立法是()

  • A、劳动法
  • B、职工奖惩条例
  • C、矿山安全法
  • D、职业病防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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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建设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设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


正确答案:对

第2题:

我国最早的劳动立法是北洋政府1923年公布的( )。

A.《劳动立法原则》

B.《暂行工厂规则》

C.《劳动法案大纲》

D.《劳动法典》


正确答案:B

第3题: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立法是()。

A、《劳动立法原则》

B、《劳动法案大纲》

C、《工会法》

D、《暂行工厂规则》


正确答案:D

第4题:

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 A、汇编和调整
  • B、修改和终止
  • C、修改和废止
  • D、调整和废止

正确答案:C

第5题:

以下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的阶段有(  )。

A.提议阶段
B.通过和公布阶段
C.审议阶段
D.废止阶段

答案:A,B,C
解析: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

第6题:

1922年由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劳动立法原则》,制定了(),从而揭开了我国无产阶级争取劳动立法斗争的序幕。

A、《劳动法》

B、《劳动法大纲》

C、《劳动立法》

D、《劳动者法》


参考答案:B

第7题:

简述国际劳动立法与我国的关系。


答案:
解析: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成员国之一,1919-1928年当时的北洋军阀政府指派驻外使领馆人员作为政府代表参加国际劳工大会。从1929年开始,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每年派遣包括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参加国际劳工大会。1944年,中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之一。以及国民党政府1929年制定的《工厂法》和其后公布的其他一些劳动法规,部分内容参考和借鉴了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有关规定。1983年,我国决定恢复参加该组织的活动。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已经先后承认和批准了23个国际劳工公约,其中包括3项基本劳工公约,即《同酬公约》(100号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38号公约)和《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182号公约),并将结合我国实际,继续批准一些公约。此外,我国政府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非常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在完善和发展劳动立法方面,我国将会进一步参考和借鉴国际劳动立法的有益经验。

第8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人大立法任务已经完成。()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废止时间由()定,法律对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废止时间()。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商定;并无具体规定;不允许

第10题:

简述我国劳动立法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正确答案: (1)参加集体协商
(2)接受本方人员的质询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的履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