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形,管理机构可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整顿,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第2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坐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或者中止服务。
第3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年度内被处以暂扣营运证、服务资格证或三百元以上罚款的出发累计达()次以上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第4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驾驶员被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自被吊销服务资格证之日起()年内不得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第5题:
按《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责令停止营运,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6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醉酒者搭乘客运出租汽车无人员陪同,驾驶员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拒绝或者中止服务。
第7题: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整顿,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十五日至三十日。
第9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侮辱、殴打乘客或管理人员,侵占乘客遗留物的,暂扣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第10题:
()负责太原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