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车身明显位置应标识有运价标签,不包括()
第1题: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设置、喷漆、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被扣3分。
第2题:
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网约车应车身具有统一营运标识。()
第3题:
出租汽车必须张贴由()和()共同监制的出租汽车运价标签。
第4题:
分纤盒内光纤光缆应有统一的标识,标识上宜注明对端连接的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确保标签信息动态更新、准确无误。
第5题:
管理系统应采用标签表明终接区域,物理位置,(),编号等。
第6题:
关于巡游出租汽车,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第7题:
根据《中国移动业务支撑系统工程通用验收规范》机架标签和标识检查内容有()
第8题:
运价标签须粘贴在出租汽车车身()规定的位置。
第9题:
建立健全机房设备标识,应在设备表面的明显位置张贴标签,标签应包括设备用途、ip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第10题:
出租车标志标识(),主要标志标识有:标志灯、待租显示器、()、运价标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