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
第1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2题: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考核记分制。
第3题: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4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游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制度,网约车只需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投诉制度即可。
第5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第6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可以继续在原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
第7题: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注册,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等。网约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不得从事网约车服务。
第8题: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9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范围为预约出租客运、经营区域为本*市市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10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安庆市()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