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1题: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
第2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规定,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3题:
地役权的期限( )。
A.由当事人约定
B.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C.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D.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剩余期限
第4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5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5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第5题: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
第6题: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八年,经营期限内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第7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
第8题:
第9题:
镇江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
第10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