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无线通信设备运行正常率必须达到99.97%。
第1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无线通信设备运行正常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第2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中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原因分为人为原因、技术原因、自然原因。
第3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无线通信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
第4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十九条规定,地区空管局批准航路或干线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停工检修时,应抄报民航局。
第5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十九条规定,当航路或干线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关机时,应报请地区空管局批准并向有关使用部门通报情况。
第6题:
制订《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空中交通管理服务能力。
第7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规定,飞行校验是验证通信导航、雷达设备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第8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及附件》规定,II类ILS航向设备的换机时间不得超过()秒。
第9题: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规定,设备修理分为台站检修、巡回检修、送修、大修。
第10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十七条规定,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启动应急保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