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管系统区域航路甚高频通信系统对空设备发射功率一般设置在()
第1题:
第2题: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112.50MHz用于()。
第3题:
第4题:
高频对空通信和航路甚高频对空通信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提供正常的通信保障的时间,不能超过()。
第5题:
甚高频发信设备其载波发射功率一般不大于100W。
第6题:
第7题: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规定,发生严重差错,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通信导航部门,直至(),并抄报总局空管局通信导航部门,在调查和处理后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8题:
第9题: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112.50兆赫用于()。
第10题:
航路甚高频对空通信和终端区甚高频对空通信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提供正常的通信保障的时间,不能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