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私自转供电如何处理?
第1题: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供电企业应如何处理?
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略
第2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属于居民客户是如何规定的?
《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规定: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略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供电公司对有窃电行为的客户应如何处理?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行为,应予以制止,保护好现场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后,终止供电。
客户对窃电事实无异议时,供电企业可按所窃电量补收电费,并收取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略
第5题: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供电企业应如何处理?
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违约使用电费。
略
第6题: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供电企业应如何处理?
除应拆除私自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略
第7题:
客户私自迁移用电地址用电者,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属于违约用电的行为。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
略
第8题:
对私自迁址的电力客户应如何处理?
客户私自迁移用电地址,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处理。即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另外私自迁新址用电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的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略
第9题:
两部制电价客户违章用电,私自增加容量处理方式错误的选项为()。
A拆除其私自增容的设备;
B追补电费;
C立即对该户停止供电;
D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第10题:
某客户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出电源给他人使用。供电企业该如何处理?
供电企业应书面通知该客户拆除接线,且该户应承担其供出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