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

题目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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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因病到北京医治已经2年,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 )。

A.吉林为王某的住所

B.北京为王某的住所

C.吉林为王某的住所,北京视为王某的住所

D.北京为王某的住所,吉林视为王某的住所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自然人的住所的认定。《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是住院治疗的除外。”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2题: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 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 有休息的权利


参考答案:ABD

第3题:

某高等院校某系党支部书记王某,为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伪造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突击发展了10名党员,王某这样做,是否为违纪,该受什么处分?


答案:王某这样做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此案中王某应给予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第4题: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据此,王某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故A项错误。尚未就业。并不意味着依法不纳税,比如其买彩票中奖了也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宪法》第5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第12条第1、2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据此,王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故B项错误。
《宪法》第3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具备享有选举权利的条件,故C项正确。
《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王某尚未就业,故不是劳动者,故不享有休息权。

第5题:

如果根据从某学院500名本科应届毕业生中随机抽取的50名学生的就业意向来估计全院300名学生的就业意向,这种统计方法属于描述统计。()


参考答案:×

第6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与义务,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兵役

C.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参考答案:C

第7题:

王某,男,2l岁,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工作。

2002年6月4日,王某和两个同学吃完晚饭后在街上散步,行至县城城北的某某路时,不小心踩着该地有名的阿飞”吴某的脚。王某向吴某道歉后与同学继续前行。吴某却赶上王某并从背后踹了王某一脚,将王某踹倒在路边的栏杆上,王某的门牙被磕断。王某无比气忿,便打了吴某一拳。吴某于是把几个同伙叫了过来,随即将王某围住一顿暴打。混乱中,王某摸出裤兜里正好带着的一把水果刀,挥舞着试图冲出人群。谁知,一刀刺中了吴某的心脏,吴某倒地身亡。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

1.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3分) 
(判断正碗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3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梆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及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贵任。(3分) 
4.本案中,王某在受到吴某等多人暴力侵害的情况下,以挥舞水果刀的方法实施防卫,以求逃脱围改,虽然造成吴某死亡的结果,但其既无伤害或者杀害昊某的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也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完全符合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及其特别防卫权的规定,因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7分) 


第8题:

刘某,某高校毕业生,24周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有关其权利和义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无须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休息权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考答案:D

第9题:

王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某的监管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李某。事后李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王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和李某

D.王某、李某及夏某


正确答案:A
移交人员应对移交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故选A。

第10题: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据此,王某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故A项错误。尚未就业。并不意味着依法不纳税,比如其买彩票中奖了也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宪法》第5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第12条第1、2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据此,王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故B项错误。
《宪法》第3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具备享有选举权利的条件,故C项正确。
《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王某尚未就业,故不是劳动者,故不享有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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