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周某在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180升的电冰箱,价格

题目

2010年5月,周某在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180升的电冰箱,价格为2200元。使用1个月后,电冰箱出现不停机现象,经特约维修部的技术人员仔细检查后,认为该电冰箱存在质量缺陷,无法修复。周某找到该电器商店要求退货,商店负责人要周某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本店无法退货。周某遂写信给生产厂家某电冰箱厂。2个月后,信被退回,信封上写道:"该厂撤消,原信退回。"周某又去找该电器商店。此时,该商店已与另一家商店合并,更名为宏远商店,经理改为赵某,仍经营家用电器。周某要求宏远商店承担责任,赵某以商店合并、更名和经理易人为由拒绝承担义务。下列说话是正确的是()

  • A、周某所购买的电冰箱出现故障的时间在"三包"期内,有权要求退货
  • B、某电器商店要求周某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C、周某要求宏远商店承担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D、周某如果与宏远商店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 E、该商店已与另外二商店合并,合并后的宏远商店不应对原电器商店的原有义务予以履行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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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76~80 张某委托在商店工作的同学王某购皮包一只,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朋友杨某。王某在上班时间购一皮包,得奖券若干。王某将皮包交给张某,张某又将皮包送给杨某。三日后商店开奖,王某所持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一台冰箱。于是,王某到商店兑奖,商店以上班时间购物违反商店员工守则为由,宣布中奖无效。几日后,张某到商店讨要冰箱,称皮包是其委托王某购买,但遭到商店拒绝,理由是,王某买皮包时并没有说明代买。又几日后,杨某向商店提出,奖券是购包所得,冰箱应当归他。为此,引发诉讼。请根据题目回答76-80题:第 76 题 本案中王某在商店的购包行为属于(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待生效行为


正确答案:A

第2题:

(二)
  张某在某商店看到一款名牌手表标价800元,觉得很划算,就买了一块。商店售出后发现,是营业员错将8000元标成800元。商店找到张某要求他补足货款或者退货,张某予以拒绝,并称已口头允诺要将手表送给李某。于是,商店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张某接到传票后,撤销了与李某间的赠与合同。开庭前,张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商店赔偿他的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000元。

张某在开庭前向商店提出的赔偿请求,在性质属于( )
A.反驳 B.辩论 C.申诉 D.反诉


答案:D
解析:
D.反诉

第3题:

张某委托在商店工作的同学王某购皮包一只,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朋友杨某。王某在上班时间购一皮包,得奖券若干。王某将皮包交给张某,张某又将皮包送给杨某。三日后商店开奖,王某所持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一台冰箱。于是,王某到商店兑奖,商店以上班时间购物违反商店员工守则为由,宣布中奖无效。几日后,张某到商店讨要冰箱,称皮包是其委托王某购买,但遭到商店拒绝,理由是,王某买皮包时并没有说明代买。又几日后,杨某向商店提出,奖券是购包所得,冰箱应当归他。为此,引发诉讼。

本案中王某在商店的购包行为属于(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待生效行为


正确答案:A

第4题:

某南北货商店出售一批干贝,由于核价员粗心大意误将40.8元一斤,王某按4.08元的价格买了6斤,当商店发现错误并找王某,王某已食用了一斤,商店向王某说明情况,要求互相返还价金和干贝,并要王某补足食用的一斤差价,王某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 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法院将判决酌情变更合同。王某应当补交一斤欠差价款。其余五斤干贝可以退货或者补交差价款。

第5题:

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按份共有的是()。

A:王某和李某投资盖了两层楼,王某住楼上,李某住楼下
B:王某和李某共住一间房,为节省费用,共同购买了一台电冰箱
C:王某和何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
D:王某和张某合作开发一项新技术

答案:C
解析:
按份共有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比如,共同购买物品、共同投资建筑房屋、兴修水利、举办企事业、共同开发自然资源、高新技术以及物的添附等,都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按份共有。C项属于共同共有。

第6题:

若钱某于2006年1月6日将继承的电冰箱以3000元卖给了周某。在顾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 )。

A.电冰箱所有权属于顾某

B.电冰箱所有权属于钱某

C.钱某应该取回电冰箱还给顾某

D.钱某应该给予顾某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D
40.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的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所以,D正确。

第7题:

某商场要约卖某型号的电冰箱数台,价格为5000元,期限为7天,张某要求以4800元购买其中一台,双方成交,此种结果属于( )。

A、要约失效
B、商场撤销要约
C、张某承诺到达
D、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答案:A
解析: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案例中,张某的购买价格同商场发出的要约的价格不同,因此,张某的行为为发出新要约,商场的要约失效。

第8题:

某商店明知电冰箱质量有问题还予以出售,这是欺诈行为。()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某商场新进一款手机,价格定为188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1888元写为888元。孙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款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776元购买了两部。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格标签所致。由于孙某用信用卡结算,商店查出是孙某少付了手机货款,于是找到孙某,提出要孙某补交2000元或退回手机,商店退还1776元。孙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返还2000元或退还两部手机。请根据以上事实和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了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格标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第10题:

2005年6月,张某在一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冰箱,价格为2300元,使用60天后,冰箱出现不制冷现象,经特约维修部修理后恢复正常,半个月后冰箱又出现不制冷情况,特约维修部技术人员再次检查后认定,该冰箱存在质量缺陷,无法修复。张某找到该店要求退货,商店负责人答复本店无法退货,让张某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张某遂写信给生产厂家。2个月后,信被退回,信封上写道:“该厂撤消,原信退回。”张某又去找该电器商店。此时,该商店已与另一家商店合并,并且更名为宏达商店,经理改为孙某,仍经营家用电器。张某要求宏达商店承担责任,孙某以商店合并、更名和经理易人为由拒绝承担义务。张某要求退货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张某有权要求退货。因为冰箱是国家实行法定“三包”的产品,张某所购买的冰箱出现故障的时间在“三包”期内,因此向电器商店提出要求予以退货是正确的。根据法律规定,销售者有先行承担责任的义务,商店要求张某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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