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

题目

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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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张某任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检察员、起诉科科长,这是不合法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2题:


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柯某向沈某借款7万元,以同学赵某的一套价值1 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已办理登记。柯某又向舒某借款7万元,同样以该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已办理登记。之后,柯某向钱某借款6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钱某占有。


赵某在音响设备设定担保的期间,将该设备卖给了自己以前的熟人方某,并且告知方某该音响设备已经质押的事实,让方某在柯某还清钱某借款后自己向钱某要回该音响即可。柯某也同时通知钱某在自己归还借款后直接将音响交给买受人方某,钱某答应此事。但是,柯某并没有将该音响抵押的事实告知方某。


柯某获得上述款项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价款共计2万元,柯某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贷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柯某,要求支付运费,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沈某、舒某、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强某修理,钱某无力支付强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强某留置。


问题:


1.沈某、舒某能否取得对该套音响设备的抵押权?


2.钱某能否取得对该套音响设备的质权?


3.钱某与强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4.县良种站运送良种鸡的费用由谁承担?


5.柯某到期不能清偿县良种站的货款,县良种站最多得到多少赔偿?


6.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舒某要求行使抵押权,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强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


7.如果方某得知柯某所转让的音响已被抵押给沈某,那么方某有何方法可以让该抵押权丧失效力?方某使沈某的抵押权丧失效力后,对舒某的抵押权的效力有何影响?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沈某、舒某已经取得对该套音响设备的抵押权,因为办理了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2.钱某取得了对该套音响设备的质权,因为标的物置于钱某的占有之下。


3.钱某与强某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与留置权的法律关系。


4.县良种站运送良种鸡的费用应当由县良种站承担。《合同法》第62条第6项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5.县良种站最多能得到4000元的赔偿。在柯某违约的情况下,如果适用违约金条款,县良种能得到2000元的赔偿;如果适用定金条款,则能得到4000元的赔偿。根据《合同法》第1 1 6条,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显然适用定金条款对县良种站更有利。


6.强某的留置权优先于沈某的抵押权,优先于舒某的质押权,优先于钱某的质权。


7.方某可以代柯某向抵押权人沈某清偿7万元的债务,使沈某的抵押权消灭。方某代柯某清偿后可以向赵某追偿。方某使沈某的抵押权丧失效力后,舒某的抵押权也不能因此而进位。


第3题:

外国投资者甲某拥有一家技术较强的公司,有意向到某县利用该县拥有的资源搞技术开发,该县负责谈判的负责人表示,愿意与甲某合作,但提出甲某应无偿转让技术的要求,这是合法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2008年8月3日,某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吴某经营场所内查获了其销售的假冒盖红梅2件,同时查获了账册一本。该县局执法人员深入吴某经营场所后面的房间,在房间内搜出了假冒盖红梅4件。8月4日,该县局执法人员根据账册里的记录,发现了与吴某有业务来往的张某、范某等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了及早破案,扩大战果,执法人员赶到移动公司调查了吴某与张某、范某的通讯记录,并赶到了银行调查了吴某与张某、范某的资金来往记录。该县烟草专卖局是否有权限检查吴某房间?


正确答案:没有权力,因为烟草专卖局只能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房间不属于经营场所。

第5题:

中央和山西省在畜牧产业方面的政策有()。

  • A、大县奖励
  • B、畜牧良种补贴
  • C、能繁母猪保险
  • D、动物防疫补贴

正确答案:B,C,D

第6题:

某县计划引进一种生长快、肉质好的良种牛,在本县推广养殖,以提高农民养牛的经济收益。
以下最能对该计划可行性提出质疑的是( )

A. 该良种牛不适应当地气候
B. 当地农民养牛的积极性不高
C. 该良种牛的养殖成本较高
D. 当地农民没有饲养过该良种牛

答案:A
解析:
题干中论证方式为通过一个好的东西类比到另外一个地方,削弱方式为该类比不成立。因此正确选项为A选项。

第7题:

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仅由畜牧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建立。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无力交付蒋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对该音响设备陈某要求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抵押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留置权的取得;担保物权的竞合;
「答案及解析」
(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根据《物权法》第180、187、188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以第180条第1款第(七)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时设立。本题中音响设备不属于法定应当登记的抵押物范围,故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也可不办理登记,登记与否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2)冯某与朱某之间质押关系有效。根据民法学原理,虽然冯某已就该音响设备设立了抵押权,但不妨碍冯某就其再设立其他担保物权。《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冯某与朱某立有质押字据,并把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所以二人的质押关系有效。
(3)对该设备,应由蒋某优先行使其权利。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第9题:

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应支持,合同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10题:

张某系某县民政局长。2016年1月,在市民政局长到该县检查工作时,张某向上级虚报工作成绩,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对张某给予什么处分?


正确答案: 对张某应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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