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

题目

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水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统一调配用水应事先征得甲村同意。
  • B、甲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甲村所有,这条小河的水流当然属于集体所有。
  •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域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甲村所有,但乙村也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了解决乙村的用水问题,县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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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于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统一调配用水应事先征得甲村同意

B.甲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甲村所有,这条小河的水流当然了属于集体所有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甲村所有,但乙村人也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了解决乙村的用水问题,县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正确答案:C

第2题:

快马加鞭

墨西哥农村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人们用马和驴运载货物。一位商人把四匹马从甲村拉到乙村,而从甲村到乙村,A马要花一小时,B马要花两小时,C马要花四小时,D马要花五小

时。

这位商人一次只能拉两匹马,回来时他还要骑一匹马,其中以走得慢的那匹马作为从甲村拉到乙村所需的时间。听说有人花了12小时就把四匹马全部从甲村拉到乙村,请问:他是如何办到的?


正确答案:
              

第3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村和乙村

B.甲村

C.乙村

D.国家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4题:

2014年甲村水稻亩产400千克,乙村水稻亩产800千克。因为乙村使用了杂交水稻新品种,所以人们认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
能给上述论述提供最有力支持的一项是:

A.乙村使用的杂交水稻新品种抗病能力极佳
B.甲村使用的水稻品种已经种植了十多年,亩产量一直非常稳定
C.甲、乙两村水土状况大相径庭
D.2013年甲、乙两村种植相同的水稻品种,亩产相差无几

答案:D
解析:
题干通过对比得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D项说明两村在水稻品种相同的情况下亩产量相同,支持了题干观点。A项未说明旧品种的抗病能力,且抗病能力极佳不一定亩产量就会高,加强程度不及D;B项是无关项;C项为另有他因,削弱了题干观点。故本题选D。

第5题: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列行为可以适用相邻关系加以处理的情况有( )。

A.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村的土地上修建水渠,引起纠纷

B.甲乙两家邻居,甲进行装修噪音很大,乙与甲为此发生争执

C.甲乙两家共用一个厕所,经常为打扫卫生的问题相互推诿,甚至争吵

D.一条无名小河先后流经某造纸厂和甲村,造纸厂距甲村20公里,造纸厂排出的污水流进小河,致使甲村不能再用小河里的水,双方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选项中只有ABD项涉及不动产的问题,A项中甲村在乙村的土地上修渠,不属于行使自己的权利;D项造纸厂与甲村不相毗邻。因而,只有B是正确的。

第6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 )。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答案:A?

第7题:

甲村公民张某欲将户口从甲村迁到乙村,在其将户口从甲村迁出之后、在乙村正式落户之前,与同乡一起到天津打工。在天津打工10个月后,又因患病前往北京住院治疗长达1年零2个月。依法律规定张某的住所地应为( )。

A.甲村

B.乙村

C.天津

D.北京


正确答案:A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据此可知,张某在天津居住不满1年,天津不属于经常居住地;医院所在地也不是经常居住地。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张某的原户籍所在地——甲村为住所地。答案为A。

第8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地窖,造成乙的房屋基地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水井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正确答案:ACD
「考点」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解析」只要掌握了相邻关系理论,此题即可迎刃而解。另外,《物权法》第8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物权法》第86,87,8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可见,B不能入选。综上,正确答案为ACD。

第9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应当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E.甲村为了村民通行方便,与乙村的某村办工厂协商让甲村村民通过其厂内的一条道路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500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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