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栈台上存放()个月以上的袋装水泥,出厂前必须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第1题:
水泥存放时间按出厂日期起算,超过()应视为过期水泥,使用时必须重新检验确定标号。
第2题:
水泥存放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按出厂日期算起),若超过三个月必须进行检验,重新确定标号。
第3题:
第4题:
水泥出厂前取样时,正确的取样规定是()。
第5题:
出库水泥在企业成品库内存放()以上,必须重新取样检验。
第6题:
在站台上存放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在站台存放()天以上的袋装水泥,出厂前必须重新取样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7题: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200×10t以上,不超过()t为一编号。
第8题:
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检结果使用。
第9题:
袋装水泥在确认或检验合格后存放()以上,质量管理部门应发出()通知,并现场标识。经重新取样检验,确认符合标准规定后方能重新签发()。
第10题:
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检结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