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发布(),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第1题:
第2题:
试点企业为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在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进行跨境资金自动扫款(收汇或付汇),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第3题:
A.开展互惠互利合作
B.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
C.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
D.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第4题:
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包括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等。
第5题:
新规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第6题:
第7题: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进口”(跨境直购)模式正式启动。该模式允许特定商品在进口前完成海关备案手续,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海关将给予跨境商品相应的通关便利。
第8题:
第9题:
2019年3月18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发布(),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第10题:
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