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传统模式:
汽车零部件厂商——自设批发商或与批发商合作代理
1)零部件批发商曾经是进口零配件的主要采购者,其上游采购对象通常为生产厂商,并通过大规模采购向下分销给中小型经销商(汽配城经销商等)。
这部分经销商的采购规模正迅速扩大,并呈现出买断某一品牌或多个品牌的能力。
批发商——经销商或零售商
2)零部件经销商一般位于大型综合汽配城中,汽配城具有配件种类齐全的优势,容易形成规模效应而带来稳定的客流。
综合性汽配城的管理比较混乱,假冒伪劣产品比较常见,因此会对正规品牌的零部件厂商的产品销售造成一定冲击,特别是价格较高质量较好的知名品牌。
经销商或零售商——维修厂或车主
3)汽车修理厂渠道汽车修理厂包括汽车厂家特约服务站和普通修理厂。
汽车厂家的特约服务站:实力较强,服务比较规范,但零部件价格偏高。
普通修理厂:实力差异很大,信誉不高,零部件价格便宜,但假冒产品多。
创新模式:
1)零部件品牌专营店渠道
设立零部件品牌专卖店或授权经销商,在专卖店体系内,零部件产品执行统一销售价,这样就避免了不良价格竞争,而且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都能够得到保证。
2)汽修连锁店渠道
汽车维修连锁店是集汽车维修、零部件销售以及快速养护为一体的综合性修理厂。通过设立加盟或直营汽修连锁店,零部件厂商不仅可以使自己的产品有了稳定的销路,而且可以在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站稳脚跟。
3)共享销售渠道这种销售渠道共享的限制条件:
不会出现产品冲突的零部件厂商之间,而且零部件厂商一般只会将其他公司的销售渠道作为自己销售渠道的补充或尝试。
优点:
对于加入者:可以节省一部分开拓销售渠道的资金,同时可以扩大产品的销售渠道。
对于渠道提供者:通过销售其他品牌的零部件产品来增加自己和渠道商的利润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