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补缴1年半的公积金,可否补缴完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题目

单位给补缴1年半的公积金,可否补缴完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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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预计在16年11月份购买房屋。但是公司因失误断交9月份公积金,在10月份补缴。这种情况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正确答案: 可以,个人因为工作调动导致中断公积金缴存一两个月,如果中断的月份已经成功补缴,申请贷款时提供单位说明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由贷款业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2题: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正确答案: 首先要与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核对应补缴的金额、人数及补缴起始年月,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予以补缴。

第3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达到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补缴,补缴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补缴公积金后能贷款吗?如果不能,可以用别人的吗?


正确答案: 不能,住房公积金补缴后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能用别人的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5题:

购房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可否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商业贷款?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中心暂时未办理组合贷款。

第6题:

职工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可否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在国企改制改革中,有的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费,以此解除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即“买断工龄”。根据桂金管函字„2005‟8号文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可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的起始时间及标准: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从本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补缴;单位在《条例》发布之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起补缴,也可从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标准按应补缴期间职工每年的工资基数计算。补缴终止时间截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

第7题: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正确答案: 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时,要准确填写实际补缴人数、补缴金额、补缴起始年月。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时,要按应补缴的年月分段计算补缴数额。

第8题:

员工主张单位补缴社保,补缴公积金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畴,该说法正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误

第9题:

之前欠缴了两年,现补缴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规定,惠州职工补缴公积金后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10题:

惠州公积金补缴后能贷款吗?


正确答案: 按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规定,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达到规定的时限(6个月),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缴不属于正常连续缴存的情况。所以惠州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后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