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已怀孕3个月,计划内生育,因检查胎儿不健康,所以打算流产

题目

刘女士,已怀孕3个月,计划内生育,因检查胎儿不健康,所以打算流产,不知流产后能休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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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7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列关于女职工生育产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生育难产,享受105天
B.乙,生育双胞胎,享受产假120天
C.丙,怀孕3个月流产,享受产假30天
D.丁,怀孕5个月流产,享受产假42天

答案:D
解析:
女职工产假98天,多1个小孩多15天,难产多15天,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42天,故选D

第2题:

刘女士,26周岁,成都某公司职员,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用2年了。昨天意外流产,很可惜已经怀孕5个多月,且还是第一胎。不知道刘女士这种情况可以享受产假吗?大概有多少天?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计划政策内生育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年以上,可以享受产假。根据规定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假期为42天

第3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4题:

《淮北矿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或患宫外孕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刘女士,深圳某单位职员,已经怀孕5个月。不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哪些条件?需要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吗?


正确答案: 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第二就是生育上月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但不需要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第6题:

无单位城镇居民领取《计划生育生育服务证》的时间()

A依法结婚后

B怀孕前

C怀孕后3个月至生育前

D生育前


C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生育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

  • A、女职工计划内生育
  • B、意外妊娠而流产
  • C、计划内生育但死胎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女职工产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女职工生育双胞胎的,增加10天产假
B.女职工怀孕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C.女职工怀孕6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
D.女职工生育字受98天产假,难产的,再增加5天产假

答案:B
解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9题:

刘女士,26周岁,北京某企业职员,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2年。现怀孕8个月,下个月即将休产假。不知能否享受晚育产假?晚育产假多少天?可以申领晚育津贴吗?如何申领?晚育津贴怎么计算?这是刘女士的第一胎。


正确答案: 1、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计划内生育,按照规定连续缴存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且满足晚育年龄,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晚育产假,申领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所以刘女士可以享受晚育产假,可以申领晚育津贴。
2、现行北京正常产假为98天,晚婚晚育产假为30天,因此刘女士至少可以休128天产假,如出现难产等情况则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3、申领北京晚育津贴流程比较简单,单位经办人携带《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前往北京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4、现行北京晚育津贴是按照申领当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确定的,计算公示如下:晚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
5、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010-12333。

第10题:

王小姐,北京某企业职工,已经缴纳生育保险3年。现打算生育一孩,但怀孕3月的时候不幸流产,不知能否休流产假?北京流产假多少天?能申领流产津贴吗?如何申领?


正确答案: 1、根据目前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计划内流产,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即可享受流产假,申领流产津贴。王小姐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可以享受流产,申领生育津贴。
2、现行北京流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北京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天。
3、北京生育保险参保人每月5日至25日,携带《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医学诊断证明、结婚证等资料前往北京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北京社保局服务热线01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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