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老职工在北京办理退休,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现在他想问下

题目

我们公司一老职工在北京办理退休,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现在他想问下退休人员看门诊报销时怎么规定的,最高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参加北京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享受门诊医疗就医时,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在本市定点机构就医报销80%,补充医疗报1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70岁以下报70%,补充医疗报15%;其他定点70岁以上报80%,补充医疗报10%;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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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产生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情况是( )。

A.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B.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享受医疗保险

C.职工下岗,领取下岗生活补贴

D.职工生活困难,用人单位给以生活困难补助

E.职工发生工伤


正确答案:ABE

第2题:

本人之前在武汉上班,已经参加医疗保险5年了。现在广州上班,且公司帮我买了职工医疗保险。这种情形我可以申请把武汉医保转入广州吗?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外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广州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同时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第二个条件就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按照规定参加广州医保并领取医保卡的流动就业人员。您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到单位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手续即可。

第3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惠州职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参加养老保险要满几年?


正确答案: 根据惠州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职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必须,连续工龄(投保年限满)10年或15年。

第5题:

爸爸原来是湖南某矿场职工,矿场破产后一直没有参加医保,但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生活。现随我入户深圳,不知能否参加深圳医疗保险,享受深圳医保待遇?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我国对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人退休前由劳动关系所在地管辖,退休后属退休所在地管辖。同时你爸爸已经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所以不能参加深圳医疗保险。

第6题:

李某,户籍山东青岛,1990—1995年在上海工作并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96—2010年在杭州工作并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1—2015年在北京工作并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在北京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李某的退休待遇领取地是(  )。

A.青岛
B.上海
C.杭州
D.北京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地点。就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领取地点而言,分为4种情况:(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本题中,李某符合第三种情况。

第7题: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自本月享受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办理一次性缴费后,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自本月享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9题:

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在珠海市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如何办理在珠海市享受退休医疗保险手续?


正确答案: 不符合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同时也不符合其他参保地规定的退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但省内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为珠海市,或省外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为珠海市且在珠海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的,可在珠海市续缴医疗保险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珠海市户籍人员,从未在珠海市缴过职工医疗保险费或按规定应续缴医疗保险费但没有续缴的,可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第10题:

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应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其中,因单位欠缴造成,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欠缴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其他原因造成,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青岛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补缴。
补缴所需费用,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他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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