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前一方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了彩。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不能共同生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该如何处理?
第1题:
男女同居,一方是否可要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作为“特殊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又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一方或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2题:
第3题:
A、就是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的别称
B、是符合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的,以夫妻关系相对待的两性结合
C、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
D、自1994年2月1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仅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4题:
未办结婚登记,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这样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如补办结婚登记,婚姻从何时开始受法律保护?
第5题:
甲与乙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2005年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9年1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法院对此应:()
第6题: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C、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第7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8题:
未婚同居一般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下列因同居产生的纠纷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
A.当事人双方都未婚,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C.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D.当事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
第9题:
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10题:
在我国,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调控,属于道德调整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