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案件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题目

下列哪些案件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 A、发回重审的案件
  • B、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
  • C、选民资格的案件
  • D、二审案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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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五人以上的单数。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人以上的单数。

A.三

B.四

C.五

D.二


参考答案:A

第3题:

司法考试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 特别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是其中重大复杂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你好,本题答案为AC.考生一般在B项容易犯错误。一审程序又可能是原一审,还有可能是再审一审,对于再审一审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B项错误。

第4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合议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在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C.合议庭成员应是5人以上的单数

D.合议庭实行集体审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案件审理中的重大事宜


正确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同,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唯一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是3人以上的单数。合议庭评议案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5题:

下列案件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A.选民资格案件

B.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

C.宣告失踪案件

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参考答案:A, B

第6题: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其审判组织形式包括哪些?( )。

A.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自审理

D.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自审理


正确答案:BD
《民诉意见》第23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故BD正确。 

第7题: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由()审理。

A.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独任审判员

D.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参考答案:A

第8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应由()。

A:审判员独任审理

B: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C: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D: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


参考答案:C

第9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 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正确答案:BCD
【考点】审判组织;人民陪审员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再审所适用的程序既可能是一审程序,也可能是二审程序,如果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自然可能会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其中,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中规定,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C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D选项也是正确的。

第10题: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无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仅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原审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再审均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据此可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但无须经上级法院批准;在开庭后则不得再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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