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或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商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题目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或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商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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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经营场所在悬挂或明示提醒标志后,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19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30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对于这一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商务部行使的是行政立法权,它的立法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B、“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属于法律规则的假定部分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D、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案例型综合考查。解题思路;上述规则属于部门规章,它是商务部行使行政立法权的结果,故A项说法正确;“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属于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第89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故C项说法正确;D项认为是行政责任的说法正确。故应选A、C、D项。

第3题:

关于未成年人喝酒问题, 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未成年人不能喝酒, 但是可以帮助父母买酒

B.经营者可以向未成年人卖酒, 前提是得到父母的同意

C.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D.未成年人喝一点酒没关系, 但是不要喝醉


参考答案:A

第4题:

对生猪产品注水的商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题:

如果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如果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2006年真题)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2)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种类。
(4)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一种类?


答案:
解析:
(1)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考生答行政规章也正确)。
(2)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范围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即作为或不作为的具体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部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19条中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为假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为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第30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和“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是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考生运用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论进行正确分析,也应给分)
(3)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从“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命令性法律规则”;因为禁止性法律规则和命令性法律规则可以合称为“义务性法律规则”,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总体上属于“义务性法律规则”。
(4)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行政规章,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第8题:

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2)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种类。

(4)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一种类?


正确答案:

(1)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答行政规章也正确)。

(2)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范围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即作为或不作为的具体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部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为假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为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和“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是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考生运用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论进行正确分析,也应给分。)

(3)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从“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命令性法律规则”;因为禁止性法律规则和命令性法律规则可以合称为“义务性法律规则”,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总体上属于“义务性法律规则”。

(4)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行政法,因此,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第9题:

如果酒类经营者不配合监督检查,商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酒类经营者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如违反,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10题:

市场违反《办法》规定商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市场违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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