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外部性的行为,是行政主体行

题目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外部性的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行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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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受案范围方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将行政合同列入了受案范围

B.该解释用行政行为概念取代了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意味着中国的实在法已经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弃之不用

C.将行政指导列入了受案范围

D.将抽象行政行为列入了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B

第3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行政立法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所有抽象行政行为

D、所有内部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B:只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C:只有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答案:D
解析:
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身份是行政机关,故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行政行为,例外的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对刑事司法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在刑事立案之后实施;二是所实施的行为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没有实施没收非法所得、留置盘问的权限。B、C项是县公安局在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得成为法院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而A、D项尽管是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但并无刑事诉讼法依据,故不构成刑事司法行为,而应构成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中,A项应属于行政处罚,D项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均属于实际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均可作为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理对象。


A项封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B项属于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审计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据此,B项可诉。C项对青少年宫权利义务无实际影响,故不可诉。D项仅仅是“建议”,不具有强制力,故不属于实际影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A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B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54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C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商标法》并未规定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才可起诉,也未规定复议前置,故可直接起诉。本题应选D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4项,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过于绝对,错误。通说认为,尽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属于行政合同或者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行政行为的,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只要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均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非属于该法第13条所列情形。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还可以是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据此,D项正确。

第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理论,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表述错误的是()。

A、抽象行政行为争议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
C、行政诉讼是一种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行政主体违法职权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
D、行政诉讼在证据规则上实行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特征。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合法也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即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由此可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被一并审查,但是不能说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6题: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国防、外交行为


参考答案:A

第7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理论,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表述错误的是()。

A.抽象行政行为争议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
C.行政诉讼是一种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行政主体违法职权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
D.行政诉讼在证据规则上实行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特征。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合法也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即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由此可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被一并审查,但是不能说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8题: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

B外部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B

第9题: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拘束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D: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答案:B,D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据此,B、D选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含义,选项A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含义,选项C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含义。

第10题:

下列哪些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①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从积极方面来强调的行政行为的效力: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要积极履行行政行为来规定的法律义务,而做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则要积极维护这样一种行政法秩序,不得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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