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题目

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在7日内到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科办理。企业在职职工死亡:由其原缴费单位在7日内到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科办理减少,再至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科办理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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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哪些供养直系亲属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中,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按规定实行火葬的,应享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2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如果在医疗期内的,公司应当承担医疗期待遇。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时长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题:

青岛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丧葬补助费一律按1000元标准执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以丧葬费1000元为基数,10周岁以上的发放二分之一;1周岁至10周岁的发放三分之一;不满1周岁者不发放。详情咨询12333。

第5题: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县(市)城镇的,每人每月补助()元。

  • A、90
  • B、80
  • C、70

正确答案:B

第6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与公司无关,故医疗期间视同事假,公司不予支付任何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第7题: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乡镇农村的,每人每月补助()元。

  • A、90
  • B、80
  • C、70

正确答案:C

第8题:

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个人未在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死亡的,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中支付。”

第9题: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设区的省辖市区的,每人每月补助()元。

  • A、90
  • B、80
  • C、70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简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关待遇的经费渠道。


正确答案: 1、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2、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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