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并予以公告,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
A、私下接触投标人
B、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C、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D、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4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5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对前述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方式不含拘留。
第6题:
第7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是()。
第8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可以作出的处罚正确的是( )。
A.给予警告
B.没收收受的财物
C.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第9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 )的罚款。
第10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依据情节情况,担的法律责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