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因工作繁忙,某员工将自己笔记本电脑带入单位,接入公司网络进

题目

某商场因工作繁忙,某员工将自己笔记本电脑带入单位,接入公司网络进行工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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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钟某为某国有商场经理。一天,钟某去商场仓库找保管员卢某,见仓库门未锁,钟某推门而进,卢某不在,钟某顺手取走3台笔记本电脑,后将2台送给朋友,l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使用。卢某因此被商场开除。钟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司某为某国有商场经理。一天,司去商场仓库找保管员卢某,见仓库门未锁卢某不在,顺手取走三台笔记本电脑,后将两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自己儿子用。

卢某因此被开除。司某的行为构成( )。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第3题:

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4题:

下列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规范的是:

A.小黄年满16岁,被某销售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B.因公司工作繁忙,小王每月加班时间达到24小时
C.劳务公司派遣到某单位工作的小李申请参加该单位工会
D.老板要求小张法定节假日在公司加班,之后为其发放了2倍工资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5题:

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6题:

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巳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事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劳动派遣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及救济
[解析]本题公布答案为A,但我们认为正确答案应为AC。《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本题中,天利公司不得对李某进行再派遣;李某拒绝被派遣到另一个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形,天利公司不得依此将其退回。A选项错误,应选。由于天利公司将李某退回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因此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天利公司不但不得解除合同,在李某无工作期间,还应当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李某按月支付工资。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应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当劳动争议发生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不论李某是与天利公司还是松园公司发生劳动争议,都应当以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C选项中李某可以选择被申请人的陈述是不正确的。C项也应选。考生请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即当劳动派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时,只有在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方为共同被告;一般情形下,以派遣单位为被告即可。《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不应选。

第7题:

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劳动法》 对女职工规定的特殊保护制度?( )

A.某清洁公司因人手不够,安排女员工从事高楼外墙的清洁工作

B.某广告公司因业务繁忙,给即将生育的女业务员放了75天的产假

C.某纺织厂安排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夜班劳动

D.某投资公司因业务繁忙,安排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加班工作1小时


正确答案:BCD

【考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A项不违法,因为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处于经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劳动法》第62条,8项违法,因为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根据《劳动法》第61条,C项违法,因为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D项违法,因为根据《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8题:

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对女职工规定的特殊保护制度?

A.某清洁公司因人手不够,安排女员工从事高楼外墙的清洁工作

B.某广告公司因业务繁忙,给即将生育的女业务员放了75天的产假

C.某纺织厂安排怀孕七个月的女职工夜班劳动

D.某搬家公司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做些整理办公文件的工作


正确答案:BC

第9题:

望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A.构成贪污罪,望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入商场仓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

B.不构成贪污罪,虽然望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通过盗窃的方法达到目的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盗窃罪。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的条件,具体可以表现为主管、保管,出纳、经手等便利条件。利用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凭工作人员的身份便于接近作案目标等与职务无关的便利条件,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所以,本案中望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构成盗窃罪。

第10题:

甲为某单位的保安,与欲进该单位的乙因进 门手续发生争执,将乙致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1000 元。经查,该保安在派往某单位之前,保安公司并未进 行培训。对于乙花去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责 任?( )

A.某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B.甲承担补充责任
C.保安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D.某单位和保安公司负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属劳务 派遣的,由接受派遣的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有 过错的,其承担补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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