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不得盗印出版物,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1题: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应当将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2题:
印刷企业和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3题:
印刷经营许可证不得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第4题:
印刷业经营者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5题:
被指定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印刷企业,()。
第6题:
委托印刷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的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7题:
第8题:
印刷企业不得征订、销售出版物,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销售出版物。()
第9题: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或者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第10题: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应当将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底片、原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