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自用的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和备用锂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若超过160Wh,需经航空运营人批准后,方可运输。
第1题:
经航空公司同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额定值的锂离子电池可以作为备用电池在手提行李中运输,每人可以携带不多于()的分别保护的备用电池。
第2题:
航空器起飞滑跑过程中出现旅客携带的锂电池冒烟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属于()。
第3题: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成员在执行公务旅行时,携带的含有活度值不超过《危规》()表中活度限值的放射性物质的化学武器仪器和/或报警装置,安全包装并且不含有锂电池,经运营人批准,允许作为行李运输
第4题:
对于旅客携带的带有非锂电池的小型电器,如电动工具、玩具等,电池不能拆下的,必须做好防止()措施;能够拆下的电池,在运输时必须做好每个电池的防短路措施同时应避免作为()行李运输。
第5题:
不可拆卸的锂电池电动轮椅不需要运营人批准。
第6题:
充电宝额定电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第7题:
旅客携带备用锂电池乘机,必须办理托运
第8题:
备用电池或设备中的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锂含量和额定能量限制如下()。
第9题:
下列哪些物品经运营人批准仅允许作为手提行李()。
第10题:
《锂电池机上应急处置指南》要求在实施行李架锂电池失火处置时,当明火扑灭,现场水降温处置后,应在现场监控10—15分钟,在确认锂电池、含锂电池设备或相关行李不再有燃烧迹象(没有电流声、没有烟雾、温度降低)后,方可视情移出。取出的锂电池、含锂电池设备或相关行李应立即用水或其它不可燃液体浇洒进行冷却,进而放入容器浸泡并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