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曾解释过“存灭理,灭人欲”论:“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

题目

朱熹曾解释过“存灭理,灭人欲”论:“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明代李贽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虚假说教,强调人正当的私欲。由此可见,李贽的批判主要忽视了()

  • A、思想内容的辩证性
  • B、时代背景的复杂性
  • C、历史发展的曲折性
  • D、人物评价的特殊性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宋明时期,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家是()

A.王安石

B.范仲淹

C.朱熹

D.张居正


参考答案:C

第2题:

宋明时期,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家是()

  • A、王安石
  • B、范仲淹
  • C、朱熹
  • D、张居正

正确答案:C

第3题:

试评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法律思想。


参考答案:

(1)“存天理,灭人欲”与三纲五常说。朱熹把“三纲五常”作为理或天理的最主要内容。既然三纲五常是“天理”的体现,谁要违背它,或违犯以它为指导原则的封建法律和制度,就是逆天,就是为天理国法所不容;
(2)德、礼、刑关系论。
①德礼为本,政刑为末,但它们在本质和目的上是一致的;
②在德与礼之间,应以德为本,以礼为末;
③就政和刑的关系来说,政是统治的工具,刑是辅助统治的方法;
④重视礼义道德的感化作用。由此可见,朱熹的德礼政刑说,虽然以儒家的传统的德主刑辅论为基础,但对他作了更细致的分析和阐释,显得更缜密而完整了;
(3)刑罚以严为本的主张。在朱熹看来,为政严则令行禁止,能够禁奸止乱,制止犯罪;宽则纲纪废弛,奸豪得志,善良的人反而遭殃。朱熹主张执法从严,但不等于主张滥刑,有时他还强调慎刑。朱熹的严刑主张,还具体反映在恢复肉刑、限制赎刑、严惩奸凶等问题上;
(4)恤民说。其恤民所涉及的方面较多:
①以口数占田。主张清丈土地,按人口数占田;
②奖励农业生产;
③推行社仓制度。
(5)朱熹的思想虽然也包含不少合理因素。但从其以“理”为核心的法律思想的本质来说,则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维护“三纲五常”、强化思想统治的需要,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包括法学在内的学术思想的自由发展。


第4题:

朱熹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有前提的。他认为吃饭穿衣是天理,但要吃好穿好是人欲。对于妇女守节,他为官之时从未大力提倡过,甚至认为特殊情况下妇女改嫁“似不可拘于大义”。这说明朱熹()

  • A、认为天理与人欲并行不悖,相辅相成
  • B、认同人皆有私,“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
  • C、主张人欲与天理冲突时,“存天理,灭人欲”
  • D、承认人们正当欲望,反对笼统地倡导无欲

正确答案:D

第5题:

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理念的合理性及其弊端在哪里?


正确答案: 合理性:
1.首先要认定哪个是天理,哪个是人欲
2.其次是复归于人的本心的必要环节,即自我修养,复归于人的本心的道德范畴
3.最后这是一个循序渐进、自然而然的过程,然,在朱熹看来,“存理灭欲”并不是单纯地通过外在的力量,而是要通过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循序渐进,“自然纯熟”。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在理论上的缺陷,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这就有可能把属于社会伦理的“天理”看作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在社会还没有制定出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天理”的内容时,而被任意赋予各种规定,从而造成如清代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

第6题:

宋明理学之集大成者()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

  • A、周敦颐
  • B、朱熹
  • C、程颐
  • D、程颢

正确答案:B

第7题:

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教育目的论。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存天理,灭人欲”这一思想命题的提出者是()

A.朱熹

B.王安石

C.陈亮

D.王夫之


参考答案:A

第9题:

叔本华赞同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朱熹说:“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对上述朱熹关于“天理”与“人欲”论述的解读,正确的是()①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②关注了人的自然需求,注重道德伦理③有利于调节社会风气,稳定社会秩序④与作为统治思想的理学是有差别的

  • A、①③④
  • B、①②④
  • C、①②③
  • D、②③④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