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选民明确提出,不了解的候选人不选,不办

题目

某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选民明确提出,不了解的候选人不选,不办实事的人不选,不替百姓说话的不选。 这“三不选”表明()。

  • A、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 B、选民的民主意识明显增强
  • C、我国的选举制度已经完善
  • D、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选举候选人是很重要的一环。下列四种提名方式中,不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是( )。

A.选民个人自荐

B.选民海选产生

C.居民联名提名

D.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定


正确答案:D

第2题:

16 在某省2007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有的实行指定后选人的差额选择,有的实行“海选”(不制定候选人)。与差额选举相比,“海选”的局限性主要在于

① 增加了选举成本 ②加剧了被选举人之间的竞争

③ 不利于选民意愿的集中 ④不利于增强选举结果的合理性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正确答案:D

第3题:

在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巾,提名候选人是很重要的一环。下列四种提名方式巾,不符合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是()。

A.选民个人自荐

B.选民海选产生

C.居民联名提名

D.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定


正确答案:D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具体办法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本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产生;二是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这可以称为严格的直接选举办法;三是由每个居民小组先选举出2~3名代表,再由他们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各负责人。故选项D不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提名方式。

第4题:

在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提名候选人是很重要的一环。下列四种提名方式中,不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是( )。

A.选民个人自荐

B.选民海选产生

C.居民联名提名

D.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定


正确答案:D
按照《宪法》要求,城市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这就是说,这些人不是由政府指派或委派。这是确保居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重要保证。

第5题: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第6题:

下面选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违反我国选举制度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从地方税收中支出

B.某乡镇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甲,在正式选举前邀请全村的具有选举资格的选民参加宴席

C.某乡镇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乙,自制宣传标语并在乡镇广场上进行讲演,号召选民投他一票

D.某旅游公司的老总作为选举的候选人,向选民承诺:如果当选,凡是选他的选民每人发放300元的旅游消费券

 


ABD。A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BD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第7题:

在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候选人不可以由各选区的()推荐

A、选民

B、人民团体

C、政党

D、外籍人员


答案:D

第8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根据( ),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A.代表候选人的要求

B.选举委员会主任的要求

C.全体选民的要求

D.选民的要求


参考答案:D

第9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


参考答案:AB

第10题:

共用题干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2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2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名、第四名的选民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举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