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题目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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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的理解。


正确答案:
当今世界,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就对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为此,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全面振兴培养一代新人。我认为,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倡导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在教育中每个人都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人,更不是只注重少数人的发展。每一个人、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发展,不仅是民主的基本理念,而且是每一个人,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这种权利,保护这种权利,创造条件实现这种权利。
(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强调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
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但每一个学生都有其个别性,因此,教育还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素质教育强调要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既充分重视学生共性的发展,又要求重视学生个性的多样性,从而把学生的差别性显示出来并加以发展,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独立性与创造性的人。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①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②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③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第2题:

古人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和谐社会”的看法。


答案:
解析:
在我理解,所谓“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际交往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但在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却不必苟同于对方;所谓“同而不和”则是指小人习惯于在对问题的看法上迎合别人的心理、附和别人的言论.但在内心深处却并不抱有一种和谐友善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一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这本是极为正常的。真正的朋友应该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求得共识;即,使暂时统一不了思想也不会伤了和气,可以经过时间的检验来证明谁的意见更为正确;因此,真正的君子之交并不寻求时时处处保持一致;相反,容忍对方有其独立的见解,并不去隐瞒自己的不同观点,才算得上赤诚相见、肝胆相照。但是,那些营营苟苟的小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或是隐瞒自己的思想,或是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思想,只知道人云亦云、见风使舵;更有甚者,便是党同伐异、以人划线:凡是“朋友”的意见,即使是错了也要加以捍卫;凡是“敌人”的观点,即使是对的也要加以反对。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划出了不同的圈子,形成了不同的帮派。其“朋友”的真

第3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我国制定教育政策基本原则的认识。


正确答案:(1)我国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①政治性原则;②群众路线原则;③民主集中制原则;④实事求是原则。

第4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学习方式的理解。


正确答案: 自主学习并不是学生“绝对自主”的学习,教师的适度引导对于学生顺利地开展自主学习是十分必要的。在引导过程中,一方面教师要坚持“以学为本”,不过多地承担讲解的责任,另一方面,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基础以及具体学习情况,尤其是针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有限性,“因学导教”。实际上,无论我们采用何种自主学习模式进行教学,教师的适度引导都是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的。
合作学习是相对个体学习而提出的,指的是教学条件下学习组织形式而言的。所谓的合作学习是指课堂教学中以小组学习为主要组织形式,依据一定合作程序和方法促使学生在异质小组中共同学习,从而利用合作性人际交往促成学生认知、情感的教学策略体系。
探究性学习,一般指从学科领域和现实的社会中选择一些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在教学中为学生创设一定的情境,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等一系列活动,使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得到特别的发展,特别是探索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过程。
探究式学习的三个基本的目标是:理智能力的发展;深层次的情感体验;建构知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按照国外学者的观点,探究式学习分为六种基本的类型:实验性的探索、逻辑推理任务、基于测量的研究、工程性设计、技术性设计、开放性研究。
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作为三种学习形式,各自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自主学习与被动学习相对,强调个体独立、主动、自觉、自我负责的学习,强调学习的自我定向、自我监控、自我调节和自我评价。探究学习与接受学习相对,强调以问题为依托,以探究的方式来习得知识和技能。合作学习与独立学习相对,强调以学习小组为依托,以群体分工协作为特征来进行学习。三种学习形式价值取向不同,又各有不同的育人功能。自主学习强调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培养,探究学习强调学生对未知世界之探究能力的培养,合作学习强调学生协作精神的培养。
三者之间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事实上,在学习开展过程中,三者往往互相借助,互相支持,互相补充。比如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往往离不开探究与合作:没有疑问时可以直接完成对知识的习得,有问题出现,则需经过独立探究加以解决,在自身力量不足以达成学习目标时,则需要通过与他人合作乃至规模更大的集体分工协作最终加以解决。
三者之间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有利于学生在各种形式的学习中达成对学习的积极参与,从而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第5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内涵和实质和理解。


正确答案: ⑴关于素质教育的概念,素质教育是个体在先天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的教育训练而形成起来的顺利从事某种活动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
⑵关于素质教育的概念的是指学校教育中以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思想的教育活动
⑶素质教育的内容构成有以下六点:
①政治素质教育主要指对民族、阶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的情感,立场的态度的教育。
②思想素质教育,指基本的世界观和思想方法的教育,包括思想信仰、信念追求、理想动机、民族精神、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③道德素质教育,道德素质教育是指个体所具有的正确处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良好品质.道德素质教育就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行为习惯、道德情操、道德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责任感、事业心、奉献精神、自由自律的品质等。
④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指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审美修养、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基础与核心。
⑤身体素质教育,指教育个体保证生理机能的正常发育和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与卫生保健常识。
⑥心理素质教育,是指培养学生良好个性心理品质,调整学生的心理状态,解决学生的心理矛盾,以及增强学生自我平衡状态的能力的教育。
⑷中国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质是使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即基础性,能够给予学生未来发展中最基本,最基础的素质,这些素质可以成为他们进一步发展的潜能和条件。全面性,包括接受教育人要全面,避免英才教育选拔教育;人的发展内容要全面,而不是单方面发展学生的应试能力.发展性,指注重使学生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培养合格特色的人才。

第6题:

谈谈你对商业银行创新有关基本原则的理解。


参考答案:

(1)按照《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以金融创新为名,违反 法律规定或变相逃避监管。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价倾销、恶性竞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商业银行开展 金融创新活动,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商业银行应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保护自主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做到“认识你的客户”、“认识你的业务”、“认 识你的风险”、“认识你的交易对手”。

(3)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专业操守,完整履行尽职义务,充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

第7题:

折扣的长期影响是什么?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正确答案: 通过折扣吸引来的顾客再次购买的比率较低,并且在品牌忠诚度方面表现欠佳。
折扣是一种通过减少企业利润制造客户一时购买行为的诱因,能够在短期内为企业吸引数量较多的客户,但长期使用却并不一定能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其长期影响主要有两点:
(1)通过折扣发展来的客户,往往抱着节省的目的而来,眼睛只盯着打折,品牌忠诚度较低。调查表明,以折扣形式获得的新客户或重新赢回的客户再次购买率比其他客户低40%,因此,这些客户的终身价值远低于愿意付全款购买产品的客户。
(2)折扣会降低企业的利润,如果通过折扣增加的响应率(所引起的销售量的增加)不足以弥补企业利润的减少的话,则会导致亏损。
因此,不应轻易使用折扣这一诱因,如果使用,也要“以量取胜”,而不是简单的打折。如宾馆住宿打折,我们可以采取“住两晚送一晚”的促销政策,而不是直接采用“住宿7折”。

第8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参考答案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
  确认。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
  保障。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活动。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
  置,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权是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
  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
  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有权制定具
  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根据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精
  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或校内处分等。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
  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
  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从本校的办学
  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实际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制定本校
  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
  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学校对来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
  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
  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

第9题: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理解学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正确认识,势在必行。学校领导对这个问题是否有一个基本的正确认识则是现代信息技术能否在学校中有效运用的关键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需要领导端正认识,并做出相应的决策,下决心抓实干,有一个比较长期的规划和设想。
(2)效率优先,量力而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学校教育,主要考虑的还是必须提高育人的效率。同时还要考虑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可能全面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建设规划,注意计算好设备的成本功能与成本比较,必须是在学校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适当配备组合。
(3)发掘资源,合理配置。学校管理部门,应经常注意收信和有计划编制优秀教师的教学片断,建设自己教学资料库。在教学资源不充裕的情况下,便是配置现代教育技术资源,做到与教学条件相适应,避免盲目建设,片面追求。
(4)优化组合,普及提高。从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分析学校现行技术条件的优劣,实现传统与现代媒体的优化组合,信息技术的使用策略,也应从本*校实际出发,本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由易到难,由点到面,循序提高。

第10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