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对重大案件由人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题目

唐朝对重大案件由人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三司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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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明清时继承了唐代“三司推事”制度,凡遇特别重大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 )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下列官员中,曾经属于古代审判官员的有(  )。
A.刑部尚书
B.大理寺卿
C.左都御史
D.通政使


答案:A,B
解析:
【精解】我国古代曾经出现的审判机关有大理、司寇、廷尉、大理寺、刑部等,相应的审判官员有大理、司寇、廷尉、大理寺卿、刑部尚书等,故选A项和B项。左都御史是明、清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的最高长官,而通政使是明朝接受内外章奏,上达不法冤情的机构——通政使司的最高长官。

第3题:

下列关于唐宋时期的司法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唐代沿袭隋制,在皇帝之下设置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B.唐代中央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这被称为“三司推事”

C.宋代的司法机关基本上承袭唐制,只是把刑部改成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D.刑部在唐代是由刑部、都官、比部和司门等四司组成,在宋代则由左曹、右曹组成


正确答案:AD
 【考点】唐宋司法机关
    【解析】唐代的“三司推事”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重大案件,8项错误。把刑部改成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这是清末司法机关改革的内容。C项错误。

第4题: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 A、三司使
  • B、三司推事
  • C、小三法司会审
  • D、大三法司会审

正确答案:B

第5题:

唐朝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尚书台


答案:B
解析:
解析:唐朝最高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刑部,隶属于尚书省。大理寺是审判机关,御史台是监察机关。

第6题:

唐代有“三司推事”制度,在这一制度中,组成临时最高法庭的人员包括:( ) A.刑部侍郎 B.御史中丞 C.大理寺卿 D.侍御史


正确答案:ABC
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第7题:

唐朝的“三法司”包括(  )。
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尚书台


答案:A,B,C
解析:
解析:唐朝的“三法司”为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的“三法司”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注意区分。

第8题:

唐宋时期,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法职能,下面关于唐宋时期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大理寺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

B.唐代的刑部有权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进行复核,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宋代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的复核及官员叙复、昭雪等事宜

C.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代表皇帝自上而下地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

D.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ABCD.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宋沿唐制,在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职能。

  (1)大理寺。

  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凡属流徒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批准。同时大理寺对刑部移送的死刑与疑难案件具有重审权。

  注意:大理寺的主要职能是中央司法审判。

  (2)刑部与审刑院。

  唐代刑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设刑部、都官、比部和司门等四司。刑部有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具有复核权,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宋代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的复核及官员叙复、昭雪等事。神宗后,刑部分设左右曹,左曹负责死刑案件复核,右曹负责官吏犯罪案件的审核。其职能有所扩大,处理有关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

  宋审刑院是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设立的,使“狱讼之事,随(审刑院)官吏决劾”。使大理寺降为慎刑机关,“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讫,同署以上于朝”。另外,地方上报案件必先送审刑院备案,后移送大理寺、刑部复审,再经审刑院详议,交由皇帝裁决。这一制度虽有助于司法集权中央,但也加剧了审判的复杂化。神宗时裁撤审刑院,恢复刑部与大理寺的原有职能。

  注意:①唐宋时期刑部的主要职能是案件的复核。②宋代的特殊机构审刑院的职能和演变。

  (3)御史台。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和御史法律||教育网中丞为正副长官,下设台、殿、察三院。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代表皇帝自上而下地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是否忠实履行职责,位高权重,可称得上是皇帝的“耳目之司”。御史台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御史台中分设台院、殿院、察院,统辖下属的诸御史。

  台院是御史台的基本组成部分,设侍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弹中央百官,参与大理寺的审判和审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

  殿院,设殿中侍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察百官在宫殿中违反朝仪的失礼行为,并巡视京城及其他朝会、郊祀等,以维护皇帝的神圣尊严为其主要职责。

  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察州县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

  注意:御史台的主要职能为监督。

  (4)唐代的“三司推事”。

  ①三司推事: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审理地方或中央发生的重大案件。

  ②三司使: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审理地方不便于解往中央的案件。

  ③督堂集议制:每逢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

  注意:三司推事和三司使的构成和审理的案件要重点记忆。

 

第9题:

唐逢大案,常由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和大理寺卿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小三法司会审”是指遇到疑难案件,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的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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