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题目

试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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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明朝的主要法制指导思想是( )。

A.德本刑用

B.明德慎罚

C.刑乱国用重典

D.重典治“贼盗”


正确答案:C
解析:“刑乱国用重典”是明太祖以元朝的灭亡为借鉴,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的基本策略。明朝统治者曾在《大明律.序》中作了阐释:“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可见,重典治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威慑力。选项A不正确,德本刑用是唐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唐初统治者为了稳固唐王朝的封建统治,认真地总结隋朝迅速灭亡的历史经验,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制指导思想。选项B不正确,从夏商时期单纯宣扬“天命”、“天罚”,到西周时代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人创造了“以德配天”的天道思想。而将“德”的抽象准则具体落实到现实统治之中,便形成“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这就是说,要想“享天之命”,就必须以德治民,慎用刑罚。选项D不正确,没有这种提法。

第2题:

关于明朝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大明律》是明朝终世不改的根本大法

B.充军刑在明代得到广泛的适用

C.奸党罪是明朝专有的罪名

D.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明朝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法制。《大明律》是在明太祖朱元璋亲自过问下,历经前后三十年而编纂成的明朝基本法典。为了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朱元璋在《大明律》颁行后,特下令:“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意思是,哪怕群臣议论稍有更改《大明律》的,就以变乱祖制酌罪名处罚。因此,《大明律》直到明朝灭亡也没有更改,始终是明朝的基本大法。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充军刑虽然在宋元时期就已经存在(不过《指南》认为该刑罚创制于明代),但是到了明代才得到广泛的适用,并成为法定刑。它是强制犯人到边远地区屯种或者充实军伍的刑罚,是仅次于死刑重于流刑的刑罚。可见,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臣下结党营私,紊乱朝政,加强皇权,特设奸党罪。奸党罪虽始创于明代,但并非明朝专有,清朝在《大清律例》中也规定了奸党罪。可见,C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明朝司法的一大特色就是厂卫干预司法,厂卫干预司法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导致了明朝的迅速灭亡。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第3题:

试论唐朝法制的指导思想


参考答案:(1)唐大宗继位前夕,确定了"安人理国"的总方针,初唐法制的指导思想,便是这一总方针在立法、执法上的体现。  (2)唐初的法制指导思想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主要是指君主要以"宽仁治天下";礼,主要是指以封建纲常对臣民进行教化。强调治国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二者的关系是"本"和"用"的关系,德是根本的、主导的,刑是辅助的、派生的。其二,立法要宽简、划一、稳定。宽,是宽大,主要指立法内容方面,其基本点是轻刑,尽可能使人不致陷于犯罪,或犯罪后得到较轻的处理;简,是简约,主要指立法形式方面,其基本点是简明,使百姓通俗易懂,使官吏便于掌握。立法划一是保证断罪量刑准确的必要前提,不但要将律文统一,还要将律条的解释统一,还要求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其三,执法要求审慎。强调办案必须严肃、慎重,审断应有证据;对于死刑的执行尤其慎重。

第4题:

试述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及其产生的背景。


正确答案:立法思想有:(1)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思想;(2)立法必须简明、严厉;(3)礼法结合、明刑弼教。
形成的原因有:(1)元朝法制废弛是其灭亡的重要原因;(2)元末农民起义是其灭亡的直接原因;(3)宋、元法律繁杂;(4)立法目的是镇压人民,加强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

第5题:

早在什么时期中国就已经将钓鱼岛列入防区并实行了长期管辖。()

  • A、元朝初期
  • B、明朝初期
  • C、清朝初期

正确答案:B

第6题:

简述明朝初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参考答案:

(1)刑乱国用重典。
(2)法贵简严。
(3)礼法结合,明刑弼教。


第7题:

试述明朝行政决策的主要方式?


正确答案:(1)会议制度作为皇帝酝酿决策的会议形成很多,明初皇帝用得最多的是内廷会议。废除宰相制后,内阁会议日趋重要,这种会议在„朝房举行,有时皇帝亲赴内阁议事。遇有军国大事或大典,依历代王朝的传统,在“朝堂”举行朝议或廷议。主持廷议的大臣因事而异。
(2)票拟与批红
明中期以后行政决策主要是中枢机构官员紧密围绕协助皇帝处理奏章并代拟谕旨的过程,奏章的进呈和相应制诏的下达是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最主要的沟通方式。内阁就是皇帝手下协助处理奏章并代拟谕旨的工作班子,司礼监太监则充当皇帝代理人。因此,部院题请、内阁票拟、司礼监批红构成国家大事的决策处理程序。
明初设中书省、百官奏事必须经过中书省。废中书省后,一切政务由皇帝亲裁,批答奏章之权由皇帝牢牢掌握。从宣德年间起,内阁开始有了票拟权。明正统初年,因皇帝幼冲,太皇太后委全权于内阁,由专职阁臣对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称„票拟„,票拟从此成为内阁最大的特权。
内阁票拟后由皇帝作出最高裁决,即用红笔在奏章上批答,称为批红。对票拟内容不同意时,皇帝可加以改动或发还内阁令其重拟,称为改票。明宣宗以后,司礼监秉笔太监取得代皇帝批红的权力,成为皇帝处理机务最为帖近的助手。
(3)封驳制度
内阁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除有票拟权外,还有封驳之权,即内阁如认为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并加以驳正。但明代内阁并非执行部门,也没有下属的施政机构,因而皇帝下诏并非非要经过内阁不可,故内阁封还诏书的权力和效果十分有限。除内阁外,六科也有封驳权。

第8题:

试述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汉高祖至汉武帝即位前的六十多年间,黄老“无为而治”思想居统治地位,辅之以儒、法思想;第二,自汉武帝起,强化中央集权,以儒家思想为主,礼法并用。1黄老“无为而治”。黄老学派是战国时期兴起的假托黄帝、老子为其创始人的学派,道、法兼容,排斥儒术,但至汉初黄老学派已具有道、儒、法相结合的特点,认为最高规则是“天道”,法律的权威源于自然的“道”,即“道生法”。“道”的基本内容就是“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和社会规律实行统治。贯彻黄老“清静无为”思想,汉初统治者施行轻徭薄赋,减轻民众负担。约法省刑,使法律内容应尽可能简单易懂,便于官民掌握。2以儒为主,礼法并用。①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至汉武帝在位时,中央政权日益巩固,社会趋于稳定,整个中国逐渐形成大一统的局面。汉初奉行的“清静无为”思想无法适应西汉中期出现的社会局面。董仲舒应时改造儒家理论,宣扬法自君出、维护君权的至高无上性,符合汉武帝即位后的政治需求,即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并实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大一统。为此,在思想上,汉武帝认可并推行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②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董仲舒在先秦儒学基础上,吸收各家学说中有益成分而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思想体系。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并以此为核心,形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影响了以后各朝代的法制建设。

第9题:

李渔是明朝初期的文学家、戏曲家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正确答案:重典治乱世;礼刑并用;加强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