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是什么。

题目

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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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联系:(1)在调整对象方面。二者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2)在渊源方面。规范性文件不仅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而且一般来说也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3)在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二者的主体都包括个人、企业和非企业实体。(4)在独立地位方面。二者都是整个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5)在作用方面。二者对于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的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渊源不同。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条约、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国际习惯法。(3)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家、国际组织、单独关税区一般不是经济法的主体,而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4)创制主体不同。组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组成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即国际经济法率规范是由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法体系。(5)作用不同。经济法主要是在维护本国的经济秩序,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第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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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经济法》和《劳动法》部分的主编
  • B、《经济法》部分的主编
  • C、《劳动法》部分的主编
  • D、《经济法》、《民法》和《劳动法》部分的主编

正确答案:A

第3题:

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参考答案:

(1)利益取向不同。行政法的利益价值取向一种国家优位理念,而经济法的利益价值取向是寻求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人利益的整合与协调并不强调某种利益的绝对优先。
(2)直接目的不同。行政法的直接目的是维护行政机关系统的正常行政组织管理行为:保障整个政府机器的协调运转,建立和维护稳定、良好的政治秩序。经济法的直接目的是维护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权力重心不同。行政法的权力重心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经济法的权力重心则是国家的经济权力。


第4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与商的关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经济就是以革本经济领域中的特定关系或特定问题为对象,以国家为调整这些关系或者解决这些问题所确定的政策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则。
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商法与经济法的办界限存在着模糊化。在区别商法和经济法的时候,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首先,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产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区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与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互相包容的现象。

第5题:

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
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

第6题:

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参考答案:第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第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第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对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劳动者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调整这些经济关系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

第7题:

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

第8题: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

他们有很多相同之处,如原则对象主体等等。区别:调整方法不同,国际经济法采用的是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规范的调整方法,而国际私法则通过冲突规范实施间接调整。


第9题:

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

第10题:

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 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
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
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