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

题目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用()。

  • A、中国法律
  • B、日本法律
  • C、美国法律
  • D、菲律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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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林树标教授指出,在美国的亚洲雁式防御系统中,左膀右臂是哪两个国家? ()

A.菲律宾

B.韩国

C.日本

D.印度


答案:BC

第2题:

2007年,我国入境旅游的前十大客源国按人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A.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蒙古、泰国、澳大利亚

B.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蒙古、泰国、澳大利亚

C.法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美国、泰国、蒙古、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

D.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泰国、蒙古


正确答案:B
B[解析]观察图1可直接得出正确答案。

第3题:

在入境外国旅游者总数中长期以来一直稳居中国旅游客源市场之首的是( )。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韩国


正确答案:A

第4题:

共用题干
日本女子田中井子是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的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坠崖,被挡在山坡上一大树边。陕西某男子赵某舍身相救。田中井子在住院期间,赵某多次探望,后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问、

题中所述属于何种法律冲突?()
A、单边冲突规范
B、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C、双边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C
解析:
【考点】结婚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以及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可见,本题选择A项。


【考点】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详解: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律。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用只是确定法律选择或者援引准据法,故它并不能直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它只有和它指定的准据法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作用离不开准据法。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在国际私法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冲突规范与个案结合便可确定适用的准据法,此题选择B选项。


【考点】双边冲突规范。详解: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一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既可能是内国法,也可能是外国法。题中法律冲突就属于此种双边冲突规范,所以选择C选项。

第5题:

在以下各种债券中,属于欧洲债券的有( )。

A.德国某公司在法国市场上发行的以英镑为面值的债券

B.法国某公司在日本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

C.意大利某企业在新加坡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

D.英国某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


正确答案:AC

第6题:

2008年上半年,上海市入境旅游的前十大客源国按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A.新西兰、印尼、泰国、俄罗斯、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

B.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澳大利亚

C.日本、美国、韩国、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

D.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新加坡、菲律宾、法国、英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


正确答案:B

18.【答案】B。解析∶由图可知前5位应是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由此可知B为正确答案。

第7题:

日本的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是于1876年在文部大臣田中不二磨的建议下成立的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在"此天下后世之幸,亦吴子之幸"中,"幸"之义为( )

A、幸福

B、幸运

C、幸亏

D、希望


参考答案:D

第9题:

共用题干
日本女子田中井子是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的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坠崖,被挡在山坡上一大树边。陕西某男子赵某舍身相救。田中井子在住院期间,赵某多次探望,后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问、

该案例中准据法的确定依据是、()
A、当事人属人法
B、婚姻缔结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或婚姻缔结地法
D、婚姻缔结地法和当事人属人法相结合

答案:B
解析:
【考点】结婚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以及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可见,本题选择A项。


【考点】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详解: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用来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律。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用只是确定法律选择或者援引准据法,故它并不能直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它只有和它指定的准据法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作用离不开准据法。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在国际私法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冲突规范与个案结合便可确定适用的准据法,此题选择B选项。


【考点】双边冲突规范。详解:所谓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一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既可能是内国法,也可能是外国法。题中法律冲突就属于此种双边冲突规范,所以选择C选项。

第10题:

以下涉及不动产的情况,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是、()

A、中国男子李某与日本女子芳子离婚涉及的不动产分割
B、中国男子王某继承其美国伯父的房产
C、中国的金先生与日本的田中先生因为房屋所有权问题的纠纷
D、美国商人与意大利商人之间因为房产抵押所产生的纠纷

答案:A
解析:
【考点】涉外不动产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可见,A项可以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为应选项;根据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见,B项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应排除;又依据根据第36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抵押权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故C、D两项应排除,因此,本题应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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