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

题目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由当事人提供
  •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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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某法院受理一起涉外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国法院依据我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方当事

人本国法处理该争议,但该国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法律,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若该外国法律规定应适用中国法律则我国法院可适用我国法律

B.以该外方当事人在其本国经常居所地法为其本国法

C.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本国法

D.先依据该外国区际冲突规范加以确定;若该国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本国法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所以,我国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即使外国的法律规定要适用中国法律,我国也不予采用,即我国不允许反致。所以A错误。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所以BD错误,C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无

第2题:

悬挂不同国旗的甲、乙两船在公海相撞后,先后驶入我国港口,并在我国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根据我国《海商法》,我国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什么法律?
A.甲船先到达港口,应适用甲船船旗国法律
B.乙船是被告,应适用乙船船旗国法律
C.应适用我国法律
D.应适用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答案:C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273条,在我国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原则上是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但也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1)公海上的船舶碰撞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这主要是由于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某一国家的法律,因此不能依据侵权行为地法,如果依据船舶的本国法,也只有在碰撞双方国籍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确定所应适用的实体法,这种情况下规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会既简便又能获得公平的结果。(2)相同国籍的船舶适用国籍国法,原因是认为船舶是其国籍所属领土的延伸,应当适用本国。本题中,甲、乙两船悬挂不同国旗,表面上国籍不同,两者在公海上碰撞,按照我国《海商法》应适用第一种例外情况,即公海上碰撞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题中两船舶先后驶入我国并起诉,我国就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因此应适用我国法律。

第3题:

我国法律对涉外离婚以()法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诉讼,由我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在实体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离婚诉讼,由我国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A.婚姻缔结地

B.法院地

C.婚后居住地

D.一方户籍所在地


参考答案:B

第4题:

定居A国的无国籍人卡夫被定居B国的苏珊(拥有C国国籍)诉于我国法院。关于卡夫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依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适用()加以解决。

  • A、卡夫与苏珊共同选择的法律
  • B、B国法
  • C、A国法
  • D、C国法

正确答案:C

第5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详解: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点:(1)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2)不同国家法律的域内与域外效力在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上存在冲突;(3)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4)各国人民之间存在民商事交往;(5)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因此,选项A、B、C、D是正确答案。


【考点】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详解: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A、B、D项均属于此种类型的冲突规范;C项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虽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必须同时适用于某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考点】准据法的特点。详解:准据法必须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定,准据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实体法,准据法不同于系属。


【考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详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C选项正确。

第6题:

我国法院受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在判断二者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适用婚姻缔结地甲国法,甲国法规定应适用当事人的国籍国乙国法,乙国法规定应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丙国法,那么最终,我国法院在判定二者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中国


参考答案:A

第7题:

共用题干

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法国法院的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A、法国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B、法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法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
D、法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第8题:

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参考答案:

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我国法律,因为依据我国法律中的国际私法规范,离婚案件适用离婚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第9题: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 C、驳回起诉
  •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正确答案:A

第10题:

中国公民王某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加入德国籍并在德国有住所的丈夫张某履行扶养义务,依照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此时应?

  • A、适用中国法律
  • B、适用德国法律
  • C、适用德国法律或中国法律
  • D、适用与张某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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