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

题目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 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 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 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各项纠纷中,不适用《仲裁法》的是( )。

A.张某与李某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纠纷

B.赵某与王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某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某农民与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2题:

下列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其派出所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D项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第3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适用合同订立时()所在地的法律。


参考答案:卖方营业所

第4题:

下列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某派出所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

答案:D
解析:
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项错误,李某与某派出所之间并非平等的主体,派出所与李某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5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李某与其工作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C.某税务机关与某公司之间发生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纠纷

D.郝某与交通队之间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D [解析]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说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地位必须是平等的。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纠纷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交通队对郝某的罚款行为具有强制性,他们之间的关系应由行政法来调整。C项具有迷惑性,税务机关在与某公司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的过程中,并没有运用行政职权,所以不是行政关系。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D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第7题:

甲是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 则他可以() 。

A.委托中国律师甲某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美国律师乙某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司为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张某、李某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B.刘某、王某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C.赵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D.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D
解析:《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劳动争议;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9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李某与贾某夫妇间的婚姻纠纷

B.甲某收养同村的乙某为养子

C.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D.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10题:

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V1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A.1
B.2
C.3
D.4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