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食品厂资金不足,甲某于2001年4月6日与乙银行签订借款抵

题目

因经营食品厂资金不足,甲某于2001年4月6日与乙银行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合同中主要约定:甲某向乙银行借人民币40万元,借款用途为周转经营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01年4月6日至2002年4月6日),借款抵押物为食品厂的厂房、设备(经交易中心评估价格为50万元)。当日,甲某与乙银行一同向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同日乙银行将40万元贷款转入食品厂的账户。 另外,甲某曾于2001年3月20日与丙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借款抵押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人民币10万元,并明确约定以甲某的厂房、设备为抵押物。甲某与丙某当日即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至2003年3月25日丙某也未讨回借款。 乙银行因贷款到期催付不着,遂于2003年3月25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4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丙某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甲某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与丙某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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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向乙借故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软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正确答案:AD
P42最后一段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由自然人王某提供保证担保。准备签订保证合同时,王某提出只愿意出具单方书面担保函,乙银行接受了王某的单方担保函。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王某可以视为已经提供了担保,无需与乙银行签订合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误

第3题:

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正确答案:AD
解析:(1)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选项AD是正确的。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第4题:

甲、乙合伙跑运输,因资金不足向丙借款,丙同意借款。借款合同除了约定到期还本付息外,还约定参与合伙盈利,但如果运输经营导致亏损的,甲、乙应当还本付息。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无权参与甲、乙的盈余分配
B.丙对甲、乙所欠债务不承担清偿义务
C.甲、乙、丙都属于合伙人
D.该借款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表述的情形涉及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据此规定,本题中,甲、乙和丙之间的约定,是含有保底条款的借款合同。所谓保底条款,就是在合伙关系中,含有只承担盈利,不承担亏损的条款。对于含有保底条款的借款合同中的出借方,视为合伙人,并和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C项表述正确,A、B项表述都是错误的。对于含有保底条款的借款合同,不仅视出借人为合伙人,而且约定的保底条款也是无效的,另据《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D项表述错误。

第5题:

2017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银行书面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在建写字楼作抵押,抵押担保的债权为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之和,但担保债权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签约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7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 2000 万元借款合同。10 月 1 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汪某代表公司所签借款合同,单笔限额为 3000万元。12 月 31 日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 4000 万元借款合同。乙银行对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不知情。 上述借款均在 2018 年 12 月 1 日到期,本息共计 6500 万元。同日,乙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书面通知了甲公司。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有效。汪某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2000 万元合同在担 保债权总额之内,故合同有效;4000 万元借款合同虽然超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汪某代表权的 限制,但该限制系甲公司内部决议,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乙银行。

第6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正确答案:ABC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第7题:

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同时欠甲到期债务4万元,乙直接通知甲抵销
B.如果乙同时欠该食品厂4万元,乙直接通知甲抵销
C.如果甲是该食品厂的事务执行人,甲直接通知乙该笔债务转由食品厂承担
D.如果甲是该食品厂的事务执行人,甲直接决定以食品厂的财产设定担保以延期清偿该笔债务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属于合同的法定抵销;(2)选项B: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3)选项C:债务承担应经债权人乙同意;(4)选项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8题: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握(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正确答案:C

第9题: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保证合同的有( )。

A.甲公立大学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企业的借款提供保证
B.陈某与债权人李某签订的未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保证合同
C.甲行政机关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
D.甲公司的部门经理以该部门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选项A当选。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选项C当选。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选项D当选。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选项B合同有效,不选。

第10题:

下列借款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B.A企业与B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C.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借款合同》
D.张某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

答案:C
解析:
(1)选项B: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3)选项AD: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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