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的主体是()

题目

国际公法的主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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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国际公法上的惯例


参考答案:

也称国际习惯,是指“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第2题:

以国际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以规制国际商事行为为目的,以明确各商事主体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

A、国际经济法

B、国际商法

C、国际公法

D、国际私法


正确答案:B

第3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是?( )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C.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D.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D
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也没有法人,A项错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但国际法的法律规范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与一般法律原则,两者不同,B项错误。国际经济法并不全具有强制性,所以C错误。

第4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 A、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 B、国际公法中与经济无关的行为规范并非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C、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具有相同的内涵
  • D、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具有不同的外延

正确答案:C

第5题:

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  )


答案:错
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第6题:

要成为国际公法上的主体,国家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____.

A.居民和主权

B.领土和政府

C.以上均须具备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关于法的分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律的制定主体,特别法的制定主体权限高于一般法的制定主体权限,故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

C.国际公法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社会法与公法仅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上存在区别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A项错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的适用范围。B项正确,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如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是典型的不成文法。C项错误,国际公法不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不属于一国之内的法律,它是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则。D项错误,除了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之外,社会法与公法还在法的目标、价值本位上存在区别。
【相关考点梳理】法的分类
法的一般分类是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1、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国内法是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该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法。国内法的主体一般为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国家只能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成为主体。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不同的主权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确认的,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国际法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或范围内,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由一定国家参加组成的国际组织,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2、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所做的分类。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等内容,在一个国家中占据最高法律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它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根本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
3、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法律适用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4、实体法与程序法
这是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主要是习惯法。

第8题: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

A.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军事及外交等非经济关系,而国际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各国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B.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法律渊源,却不是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

C.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

D.国际公法以国家为主体,而国际经济法不以国家为主体


正确答案:A
【考点】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解析】A对,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 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 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B 错,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 惯.这里的国际习惯是指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 动所产生的习惯,而非商业惯例;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 法等。据此,惯例既是国际公法的渊源,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C错,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包 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互不侵犯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诚实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

第9题:

关于法的分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律的制定主体,因特别法的制定主体权限高于一般法的制定主体权限,故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
C.国际公法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社会法与公法仅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上存在区别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法的分类
讲解:A项错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标准是法的适用范围。
C项错误,国际公法不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不属于一国之内的法律,它是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则。
D项错误,除了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之外,社会法与公法还在法的目标、价值本位上存在区别。
B项正确,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如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是典型的不成文法。

第10题:

请阅读并介绍一部国际公法经典著作。


正确答案: 格劳秀斯于1625年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当时国际法的一切范围,不仅全面论述了战争是否合法,战争合法的原因,战争的规则等战时国际法,而且论述了国家主权、财产的性质及其取得的方式,领土的取得及其他平时国际法规则,特别是其中的《海洋自由论》对海洋自由原则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历史功绩,在这部著作中,格劳秀斯还对国际法学提出一些研究主张,如提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主要是自然法,还有一部分为意志法,这一主张颇具影响并形成了一个学派。
格劳秀斯在其《战争与和平法》中提出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很快受到了欧洲国家的重视并不断被付诸实践也得到了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默认,使国际法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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