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宋兰副局长指出要深化数据利用,通过()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更好地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服务
第1题:
约谈说明是指评估人员通过评估分析,就发现的疑点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逐一解释说明的过程。
第2题:
税务机关可以强求纳税人对评估中发现的疑点进行解释说明,即纳税人对评估疑点有进行举证的法定义务。
第3题:
第4题:
在纳税评估分析阶段,如果疑点全部排除又未发现新的疑点,转入()环节。
第5题:
税收管理员进行纳税评估时,在对企业进行案头分析后对存在的疑点问题,根据现有资料不能明确判定,需要纳税人解释说明的,要进行()。
第6题:
按照总局文件要求,税收风险应对过程中,可采取的应对手段包括()
第7题:
采取书面通知约谈的,要送达《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在告知评估对象约谈的时间、地点的同时,应将需要评估对象解释的疑点及提供的资料一并告知。()
第8题:
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第9题:
在约谈举证环节,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对疑点举证说明纳税人应同时报送()
第10题:
案头审核是指纳税评估人员在(),针对纳税人的风险点,选择运用相应的纳税评估方法,分析推测纳税人的具体涉税疑点,对需要核实的疑点明确有关核实内容和方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