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用下列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消费税税额的有()。
第1题:
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进口烟丝已纳进口环节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中抵扣
B.从供销社购进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中抵扣
C.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中抵扣
D.纳税人购进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准予从其他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扣除
第2题:
A.外购的已税烟丝
B.自制烟丝
C.进口烟丝
D.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
E.委托加工收回的未税烟丝
第3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用自产的烟丝委托某加工厂加工卷烟,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加工完成后收回20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当月未销售。
(3)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4)自产卷烟1500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部分)。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5×17%+2.2=211.25(万元)
(2)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100+5+20×250×200÷10000×0.003)÷(1-56%)=239.32(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39.32×56%+20×250×200÷10000×0.003=134.32(万元)。
(3)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应纳增值税=670.26-211.25=459.01(万元)。
(4)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30%=120(万元)。
(5)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56%+1500×250×200÷10000×0.003-120=2086.5(万元)。
第4题: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烟丝,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
第5题:
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有 (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第6题:
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第7题:
A.进口烟丝
B.外购的已税烟丝
C.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
D.自制烟丝
第8题:
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第9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l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10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