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下列哪些情形

题目

六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下列哪些情形符合我国公司法对其发行公司债的主要条件要求?()

  • A、六木公司的净资产额为3000万人民币
  • B、六木公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符合本公司章程
  • C、六木公司累积债券总额已达公司净资产额的30%
  • D、六木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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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发行下列证券实行由主承销商保荐制度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B.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C.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实行保荐制度的范围。根据规定,对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由主承销商保荐制度。

第2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下列证券实行由主承销商保荐制度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B.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C.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核实行保荐制度的范围。根据规定,《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第3题:

证券公司债券经批准后,只能向社会公开发行。( )


正确答案:×
证券公司债券经批准后,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也可以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第4题:

以下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只能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B.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信状况符合一定标准的,既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D.不管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资信条件符合一定的标准,都可以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答案:
解析:

第5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B.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10人
C.发行人的监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广告方式

答案:A
解析:
选项B: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选项C: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选项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6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下列证券实行由主承销商保荐制度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B.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C.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D.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核实行保荐制度的范围。根据规定,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7题:

在下列情形下,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 )。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前一次发行时间与本次发行时间间隔不满1年
C、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D、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E、累计债券余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0%


答案:A,C,D,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之一是: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选项E不满足该条件,则不得再次发行。法律并没有限定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时间间隔,所以选项B不构成障碍,可以再次发行。P229

第8题:

33﹒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规定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断续状态


正确答案:BCD
【答案】BCD
【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选项B应选);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选项D应选);③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2)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第9题:

(2012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可(该公司本次可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

第10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

A.甲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00人
B.乙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C.股东人数为201人的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D.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时,才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选项B: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3)选项C:申请公开转让之前,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4)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实行注册制,无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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