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万元,以自己所有但尚未到期的一张汇票质押。乙拿到汇票后,因甲未按时还款,于是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甲为此提起诉讼。请问,乙的行为是否有效()
第1题:
甲将所持有的汇票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对该汇票不享有质权
B.乙对该汇票享有质权 T--T
C.乙、丙为平等的债权人,应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D.乙以汇票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2题:
第3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并以自己的一套设备设定质押,甲乙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因为存在流质条款
B.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无效,但合同的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与合同中约定的流质条款均有效
D.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乙可以根据约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已经依法由A银行承兑,乙到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甲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 )
本题考核承兑的效力。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支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第7题:
第8题:
A. 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 乙与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 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
D. 乙将自己唯一的房屋赠送给自己的侄子
第9题:
第10题: